andy2000a wrote:NCC:檢討吃到飽費...(恕刪) 既然是有限資源~大家無限分享~的確是可以用"以價制量"的方法~但是國內ADSL的費率不是比國外貴很多嗎??那何不降價ADSL~並且補助家庭架構無線環境~這樣會不會讓一些並不常在外面使用無線網路的人~回到家裡再使用無線ADSL的頻寬~會不會改善網路塞車的情形~
andy2000a wrote:NCC:檢討吃到飽費...(恕刪) 這個不是跟家用寬頻一樣嗎? 頻寬永遠都沒有達到真正的速度..還是一句老話, 這裡塞車... 那就換地方連線或改基地台吧...電信公司也是應付應付...NCC 也不會發文...因為這種是屬於契約關係... 一旦要片面改契約內容...電信公司可能會賠了很多錢及信譽... So... 最後還是不了了知...還是會請電信公司儘量籌建基礎建設... 改善狀況...
既然電信公司收了月租費進口袋,然後兩手開開說大家用太多(明明招收太多客戶);也希望大家不要用來傳檔案,不要用來講skype,不要用來看串流視訊...(到底都他說了算) ,我是覺得這樣很沒商譽..電信業者目前也希望多用的人要多付費(真莫莫奇妙),吃到飽收850,用太多改收1200就會網路比較通嘛?另一家更神,3G上傳最多在100k,卻又推出個21Mbps可以體驗六個月,到底都是給人感覺想多收錢,大家就會少用?!誰先取消3G吃到飽?! 我是覺得會是最勇敢的一家業者,其他家(比方wimax)應該會很高興終於有一線生機了o趁著3G約滿,我也跑去辦了台北區的wimax(4M/1M)服務,一個月400多元(發現最近3G吃到飽也剛好都沒優惠了),目前是下傳約3M~3.5M,上傳約990k,(使用emule抓抓檔案有時可以到40幾k,但也會掉到下載3k)看到上傳900多k,約是我這一年來用中華3G下載偶爾會發生最好的速度,真是感動到有點掉淚..
daonald wrote:其實合約必須是建立在...(恕刪) 你說的太單純了~~NCC發的是行政命令~但,是在電信法規下發出的行政命令~~合約必須建立在合法性是沒錯~~但卻是在民法規範下~一個是行政法一個是民法是不同的~~~但都依憲法規範~所以如果可以用憲法中任何一權去保障合約中的中人民權利~~那怕是行政法~~那也都是違憲的~~~就是"屁"~~~
andy2000a wrote:話說我之前跟台哥大簽了三年的上網吃到飽合約,如果我違約還要付違約金如果對方片面改變合約,我是否能要求他付我違約金呢?NCC:檢討吃到飽費...(恕刪) 嗯你想太多了回去看看你簽的合約廠商可以違約,更正不是違約是修正(修改或是更正)但是你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