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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 手機公司作事是這樣的

utterman wrote:
不是每家業者都這樣嗎?? 現在幹嘛都要雙證件了


重點是我當初辦的時候都有提供那些證件了
然後台灣大哥大自己內部作業有問題 查不到證件
就主動怪我 之後不認賬 又主動把我門號停掉
確又要我自己去處理它們的錯誤

pipie wrote:
而且台灣大直營門市超多,其實不會不方便。


早上去辦的時候 在直營門市 工作人員也只能收件打電話
直營門市那一端是無法門號復話的 還是要更上單位處理
這效率跟經營模式整體上感覺很差

ducklin.yaya wrote:
如果照您這麼說的話,大概所有業者門市都可以關門了,直接把上線中心的傳真機號碼公告,讓我們用戶直接B2C方式申請不就好了?


要走 B2C 的話我完全贊成 因為由這一次問題看來 我覺得台灣大哥大經營模式有潛在的問題
1. 如果我昨晚打的客服說實話的話 就代表線上服務客服能夠處理事情的權力有限
那還要養那麼多無法處理業務的電話客服幹嘛? 公司不是要賺錢?
如果要養客服 又不給他們任何處理事情的權力
花那麼多無意義成本要幹嘛?

2. 台灣大直營門市遇到問題 也只能作代收件手續 真的能夠作決定跟事的 只有上層人員
所以直營門市說難聽點 只是因為公司不願意給中間轉手的人賺
既然一點權力都沒有 那就不用把店開那麼大 人也不用請那麼多
最好的方式 還是就採用網路銷售 成本又更低
還是同一句 公司不是要賺錢? 花那麼多無意義成本要幹嘛?

3. 上層人員對直營門市人員跟電話客服沒有信任感 所以不給它們任何處理事情的權力
那這樣的話直接 B2C 就好了 直接讓上層人員作業務 就不會有信任的問題 成本又更低
forthewin wrote:
重點是我當初辦的時候都有提供那些證件了

然後台灣大哥大自己內部作業有問題 查不到證件

就主動怪我 之後不認賬 又主動把我門號停掉

確又要我自己去處理它們的錯誤


它們調不到當初申辦的資料影本的話?...給您一個方式參考:

Q:所以說就是要我去門市補齊資料就對囉?因為我的資料不齊全?
A:是的~
Q:那~~~反過來說就是我的門號貴 公司在"未審核我完整證件的情況下".就給予我開通使用,且還收取費用。嗯...,那我懂了,NCC應該也會想聽聽這樣的申辦過程合法與否。

或者:
Q:呼~原來這個門號的資料不齊全啊?!那我就不用再繳交任何費用啦~因為這個門號變成"資料不齊全"的門號,且貴 公司也沒有留底申請人的資料,謝謝你們給我的答案,您還有什麼資訊要告知我的嗎?

這個包,可大可小。
業者拿來桶你的劍,同時也可以成為您手中的刀。
forthewin wrote:
我四個月前有辦一個台...(恕刪)


1.所以你之前先替業者說明,再來個PS,很容易使人誤會是站在業者方~~
還有,您所謂業者的道德瑕疵,卻造成以上這麼多人的損失,業者有在檢討嗎??

2.對於物品(信用卡及手機)的保管疏失問題,本人也已經對此付出代價,
也就是收回門號不再給家人使用,並為此付出一筆5000元的帳款,我並沒有逃避,
但是業者一樣賺錢啊,他們也沒有考慮到這層因素而嚴加把關啊!!
討不到錢就會找討債公司來做,他們有什麼好擔心的!!

至於您所提出的例子都是用在通訊方面,所以跟這件事情是不同的,門號又不是信用卡,
對於使用門號嚴加控管並不等於矯枉過正。
就是因為業者管控不夠嚴謹,近年來使用這種方式詐騙的案子越來越多,這跟之前銀行濫發信用卡是一樣!!


另外,對於影射"業者"這件事情,如果有感受不好我很抱歉,那是因為我看起來您好像都是站在業者角度。
(這種心情要親身經歷才會了解的)


PS
1.帳單我清楚看過並與客服確認過,門號單筆小額扣款5000元,絕對不是帳單總額,更不是帳單說明瑕疵,這是業者更離譜的地方!!!

2.今日會再此PO文,也是希望能提醒各位手機是有這個功能的,請大家要小心!!

首先,我這個人很簡單,是站在"道理這一邊",另外我也可以承認,曾經任職過電信業者的相關職務。(我可以用強者我朋友代替嗎?)

站在道理這一邊,有很多好處。
若我是電信業者的工作人員,我站得住腳。
若我是消費者,我一樣站得住腳。

windia wrote:

1.所以你之前先替業者說明,再來個PS,很容易使人誤會是站在業者方~~

還有,您所謂業者的道德瑕疵,卻造成以上這麼多人的損失,業者有在檢討嗎??



1.其實您引言的範例,我現在才點去看。那個案子很簡單,消費者去直接提告,進入法律程序就有權知道那通續約內容的紀錄。(非該樓樓主可申請)請業者提供當初的錄音佐證說明。

A.若錄音內容如該樓樓主所言,促銷的人員有提到"隨時可以取消",那消費者勝訴。
B.無論任何原因,業者無法提供該錄音檔,該續約是否為有效合約?
C.若電話中的續約人員有告知合約年限等相關內容,且樓主有同意,很遺憾~該合約成立。
(請注意!該業者於電話中續約須核對較多資料才OK)
D.若為A或B的情形,相關損失(精神以及官司費用等等),記得跟業者討。

我已經說過,這是不道德的,但很遺憾在現有法令下,卻是合法的。若對於這樣的情形不滿,若我是消費者,我會直接訴願NCC承辦。
案例多了,就會有新的法規,業者也勢必得遵守。
"跟NCC說沒用啦...",相信我,有用的。且業者有很多不合理的規定,就是這樣被改善的。
(包含現有的NCC以及前身電信總局)


windia wrote:
2.對於物品(信用卡及手機)的保管疏失問題,本人也已經對此付出代價,
也就是收回門號不再給家人使用,並為此付出一筆5000元的帳款,我並沒有逃避,
但是業者一樣賺錢啊,他們也沒有考慮到這層因素而嚴加把關啊!!

討不到錢就會找討債公司來做,他們有什麼好擔心的!!
而且對於您所提出的偏頗並不實在的例子我並不認同,我這是血淋淋的例子,
而且對於使用門號嚴加控管並不等於矯枉過正。



2.我相信您已付出代價(且如您所說,非得付出不可)
為何非得付出?因為業者端站得住腳,該審核的過程都符合規定。

您的案例我看了,爭議點是為何"這麼容易"就申請開通小額付款服務。
但不知道您有無實際操作過任何的小額付費(我相信沒有,文中看來都是您老弟幹的)

您有空在看下我PO的小額付費流程:

1.於網站中輸入門號以及密碼(或證件字號之類的),網站會傳一則認證碼到"用戶手機".
(申請密碼需輸入個人資料,密碼會用簡訊傳送到"用戶手機")
2.完成第一點後,"用戶手機"於特定時間內(三分鐘之類的)收到認證碼訊息。
3.於特定時間內至網站輸入認證碼後方可完成交易。

另外,若第三方業者用遊戲公司為例(其他的第三方網站也大同小異),使用信用卡付費,和使用電信業者的小額付款的流程除了工具(門號與卡片)不同,流程幾乎是相同的。

再來,您提到的嚴格把關,業者確實沒有在您的案例後就更改審核規則。
為什麼沒改?因為他們已經提供嚴格的把關過程。
門號申請人是您,申請密碼的過程需要您的個人資料(證件字號、手機收到簡訊後要回傳等等),加上使用小額付款時需要我上述的程序。

照您的說法,業者於小額付費的審理不嚴謹?
那就用我的方式,啟用關閉門號的"任何須收費的功能"都得跑門市驗證件,會不會比較萬無一失?
這樣極端嗎?若站在您的論點,我不認為極端耶~因為可以杜絕"非本人消費"的爭議啊!?
我說真的,您要不要想個其他方法來遏止?
然後同樣的,若用金融卡信用卡為例,將卡片交給他人使用而出現的爭議,到底該算在誰頭上?

出現爭議,收不到錢,對啦~會有外催公司催繳,但可不是馬上就交給外催公司。
通常會出動外催公司,都是業者收款無效一段時間後,才會動用。
且您認為外催公司是做白工嗎?催收到的帳款,業者得跟外催公司分帳啊!
啥?跟消費者無關?
對,跟消費者確實無關,但業者確實就是收不到錢(或少收),業者幹嘛不跳腳?

還有還有,我舉的例子您為何不認同呢?
這並不極端,就是有人"一輩子"都用不到國際電話、簡訊的服務啊?!

您問我是哪些族群?很簡單,很多"老人家"(非全部)就真的不需要。
他們無須這些功能,但手機被"家人"拿去打國際電話、傳簡訊,然後產生高額費用(簡訊費用可以達到幾千甚至上萬的案例有無看過?)
這些"功能"也是費用爭議啊?不是您沒遇到就不成立的喔!
P.S這些"功能"都可以透過電話核對資料後關閉。

血淋淋的例子?
呵呵...,更血腥的案例我這多的是,有相關的文章出現我可以再回。

最後,回文的時候我也針對"道理"而回,寫了這麼多秘辛,我都怕業者來查我IP把我抓出來了咧XD


windia wrote:1.帳單我清楚看過並與客服確認過,門號單筆小額扣款5000元,絕對不是帳單總額,更不是帳單說明瑕疵,這是業者更離譜的地方!!!


您誤會了,我的意思是,假若"小額付款"的上限是5000元,且"累計"金額也達到上限。
電信業者帳單呈現出來的可能就是"小額付款的總金額"。

您的帳單我猜是這樣呈現的:

通話費100元
簡訊費30元
小額付款5000元

而明細表上應該可以呈現:

2010-XX-XX 10:01 XX遊戲公司費用 1000元
2010-XX-XX 10:10 XX遊戲公司費用 1000元
2010-XX-XX 12:01 XX遊戲公司費用 1000元
2010-XX-XX 13:01 XX遊戲公司費用 1000元
2010-XX-XX 13:30 XX遊戲公司費用 1000元

所以我才要您去問問看,它們家的明細是否有會呈現"小額付款"的每筆使用金額以及時間。
可能是我孤陋寡聞,目前為止,我還沒看過哪個第三方網站的"單筆"消費可達5000的。
尤其是遊戲業,點卡虛寶單筆有這麼高的價格喔?好神奇~
若真的有,那該遊戲業者心臟也很大顆,都不怕呆帳的XD
Palpatine wrote:
首先,我這個人很簡單...(恕刪)


我的癥結點在於,我不認為業者開通這服務是嚴謹的,因為手機門號是通訊服務,
而不是信用卡刷卡服務,您以上所舉例的功能幾為通訊服務,至少可解釋為手機門號服務,
可是我不認為代扣遊戲點數是通訊服務喔!!太沒道理了!!
所以對我來說,這項功能的預設開通已對我造成損失及困擾,業者用他已經有審核過的這項理由來認為他是有道理的,
可是追到源頭,道理也是站在我這邊的。
但是我只是平民老百姓,所以道理就會站在大業者那邊。
不是去補個證件就什麼都解決了嗎?
⛔ 謾罵一律搜證,如有提告、你會收到 ⛔
windia wrote:
我的癥結點在於,我不認為業者開通這服務是嚴謹的,因為手機門號是通訊服務,

而不是信用卡刷卡服務,您以上所舉例的功能幾為通訊服務,至少可解釋為手機門號服務,

可是我不認為代扣遊戲點數是通訊服務喔!!太沒道理了!!


說對哩,"您不認為",曾幾何時,對於國際電話、簡訊等功能,我說的族群,也抱怨這些在"他們看來"並不屬於通訊服務喔。


我知道"您認為"業者不嚴謹,那麼我上面也提供了一個"應該算嚴謹"的方式,您要不也提供一個看看?
若干年前的電信業者小額付費,手續更鬆散,也就是因為"太多消費爭議",才會有"現今的規則出現"。

另外,除了手機電信業,網路業者(甚至是中華電信市話)也有相同的小額付款機制,這也跳脫他們的"上網服務"範圍唷!
所以追根究柢,要不要就乾脆立法遏止這種行徑呢?


"嚴謹的方式應該是業者要想的",嗯,我認同。所以"目前"業者已經提供現有的方式啦~
您又要求改善,卻又藏私不提出方法讓大家一起討論,那業者(或主管單位例如NCC)要怎麼改到您要的?
-----------------------------
windia wrote:
所以對我來說,這項功能的預設開通對我造成損失,業者用他已經有審核過的這項理由來認為他是有道理的,

可是追到源頭,道理也是站在我這邊的。

但是我只是平民老百姓,所以道理就會站在大業者那邊。


我又不懂了?是我說明的不夠嗎?
開通該項服務是一回事,但要實際使用得"申請密碼",申請過程有另一"需要詳盡資料"的手續。

門號(或金融卡信用卡)持有人不善盡保護責任,將門號資料(信用卡+金融卡+密碼+實體卡片)給予他人使用,
然後視現有安全機制於無物,那~這類抱怨業者到底該不該就吞下來?(我說的不是金錢,我說的是抱怨)
P.S 偷偷告訴您,努力盧、用力盧、一直盧、照三餐下午茶消夜盧,您可能可以盧到您要的。


追朔源頭道理是在您這邊?您怎會對自己產生這麼大的誤解?

好吧~這點就當我也認同好了,也希望您持著您的道理跟電信業者的老大NCC提出訴願,由第三方來裁定"道理"是不是在您這邊如何?
這是您的權利,我個人向來主張別讓自己的權利睡著,尤其是您很認定道理是在您這邊。

道理是站在對的那一邊,不然為什麼業者怕媒體、怕NCC?
把自己的權益視為無物,然後只會開口抱怨,這才會讓"道理"離您遠去。

如果事情發生在我身上,相信我,若道理是站在我這邊,且業者擺明要我吞下我不該吞的,我管他誰大誰小,一層一層的訴願上去,直到對方認栽為止。

因為這是我的權利,自己的權利都不在乎,那該要求誰在乎?


最後再偷偷說一則"我朋友"於相關產業遇到的"血腥例子":

某消費者在A家電信業者因小額付款糾紛,產生爭議後,要求永久關閉該項服務,客戶告知無論是誰打到客服中心,都不得啟用該項功能。因為該用戶聲稱"一輩子都不會用到小額付款服務"。
業者照辦,但很遺憾該用戶約滿後仍退租~~~

而有趣的是,若干時間後,當初承接此CASE的客服人員輾轉到了其他電信業者,很湊巧的接到同一人的門號,使用小額付款使用的可開心了~且沒有抱怨唷^^
(客服圈很小,且一個人要申請多家業者門號也很正常~這些都是在巧合的狀況下發生的,當然,可以當作我是唬爛的XD)

ccam8 wrote:
不是去補個證件就什...(恕刪)


樓主的癥結點應該是奇檬子的問題,
若樓主所言屬實,當初申辦門號已給予完整證件資料,通過審核。
業者也開始給予樓主門號服務並收取月租費用,就代表雙方都同意履行門號合約。

現在的狀況應該是業者聲稱樓主給的資料不齊全,要樓主去門市補齊。
我個人也是覺得去補一補~然後抱怨一下就算了~

但若是接洽的客服甚至主管處理的態度不好,我會慶幸該業者告知我"該門號"資料不齊全,因為依照他們的說法,這個門號合約應該不成立,那就甭繳錢啦XD萬歲!!!
(當然事實上不可能這樣啦...但我很想聽客服或主管會怎麼回答XD)
forthewin wrote:
我四個月前有辦一個台...(恕刪)


有些異動就是得臨櫃
這跟效率無關

你不能在作業辦法沒改前,要求客服單位幫你開特例
他們只是客服

要怪,先怪自己沒了解這些程序
forthewin wrote:
重點是我當初辦的時候...(恕刪)


「要走 B2C 的話我完全贊成 因為由這一次問題看來 我覺得台灣大哥大經營模式有潛在的問題
1. 如果我昨晚打的客服說實話的話 就代表線上服務客服能夠處理事情的權力有限
那還要養那麼多無法處理業務的電話客服幹嘛? 公司不是要賺錢?
如果要養客服 又不給他們任何處理事情的權力
花那麼多無意義成本要幹嘛?」

說的比唱的好聽

說真的,你真的不懂客服制度
雖然有些客服人員的水準不夠是真的

我是不信你所謂的B2C會較有效率
要有效率,B2C的人員可能膨脹到你吃驚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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