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yer wrote:等過了兩個月,舊合約...(恕刪) 對 憑甚麼過了兩個月後前合約結束後面又把之前的合約違約金算進來這根本就是詐欺合併計算頂多算起來是兩年兩個月 後合約延期只要前合約已經時間過了根本沒資格收4800
這真的是陷阱 就算是白紙黑字 也和一般的認知有所落差而無法察覺以當次的合約時間來說 過了就過了 不應該因為續約 而將上次的違約金加入計算照這樣來說 如果樓主這次又提前續約 是不是違約金就高達2400*3這樣真的不合理
之前有問過客服,提前續約有兩種:A:滿半年&滿六千 (一個門號只能用一次)B:滿一年&滿一萬二 (原則上只要中華有繼續提供此優惠續約方案,就可一直使用)若是B,可以一直新約蓋舊約.也就是每次等同只需簽一年但只要用了A方案,那該次一定得要[新約+舊約] 期滿後,才能再續約,樓主當初會不會是用了A方案續約??
奇怪,我遇到的跟大家講得有點不一樣說去年五月我手機掉了,綁約的時間要到去年12月才滿24個月可是因為有停話,所以去了一次中華電信復話跟買手機服務人員很好而且我應該等於提早續約來買機沒有付什饃違約金而且重點是綁約是從五月開始算之後的24個月而非從之前的12月再24個月所以大家應該要多問問看有沒有比較有利的方案問櫃台比較準啦大家都來這邊,應該無濟於事吧
我記得提前續約舊約就失效了之前我提前續約就是24個月再去問看看吧如果還是不可以的話就去消基會申訴雖然合約已經簽了但是那些都是定型化契約都是業者自己寫的消費者沒有修改的權利如果有模糊地帶或是要求太過份要以消費者的角度解釋或是主張合約條款失效況且服務人員每次都說提前續約並沒有說要合併前次合約計算然後就拿合約給你叫你簽這裡和簽這裡應該很少人真的會看合約內容現在電信合約真的很多陷阱我都會特別注意的看我之前問過我之前問過解約是以剩餘的日期去算的所以你可能要再問看看
benkuo33 wrote:之前有問過客服,提前續約有兩種:A:滿半年&滿六千 (一個門號只能用一次)B:滿一年&滿一萬二 (原則上只要中華有繼續提供此優惠續約方案,就可一直使用)若是B,可以一直新約蓋舊約.也就是每次等同只需簽一年但只要用了A方案,那該次一定得要[新約+舊約] 期滿後,才能再續約,樓主當初會不會是用了A方案續約??(恕刪) 樓主合約未達一年,金額卻超過1萬2千元所以只能以A方案,延長租期方式續約,舊約租期+新約租期一般購機方案都可以適用一年滿12000元提早購機反之IPHONE,DESIRE.....智慧型手機購機方案則不適用須跑完完整合約 24個月或30個月
我想版大的意思是要提醒諸位版友們這樣的文字陷阱畢竟合約內的文字用法很多事是比較艱深的法律用法而且客服人員在當下也未能提醒顧客 在提前續約的情形下會有這一條的合約條文規範而這條合約也規定的相當奇怪其規範的範圍應該僅限於在舊合約未走完的這兩個月裡避免有客人藉機洗機但是在新合約開始後舊合約就等同失效了怎麼還可以去索償呢這樣一來就變成電信公司沒有提供服務但是卻要消費者支付賠償這樣該是屬於霸王條約了吧在法律上會有其效應嗎?恐怕又會是一個引起爭議的話題而且 NCC好像也宣佈應該要以合約剩餘的時間作為支付違約金的比例如果 電信公司老是不理NCC的話那我們是不是要跟NCC來個一人一信讓NCC對電信業者施加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