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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電信不要臉的行徑.....令人髮指

R37 wrote:
真是無聊,一來也只不...(恕刪)



2月只有28天這個是 中華講的.... 我也不想承認阿..XD


話說 這怎麼會無聊! 有人為了被多收零點多元的上網費就上來發文 我這個算小咖而已啦~
pubilc wrote:
所以....合約上面...(恕刪)


合約並沒有錯喔!

新辦未滿一個月,帳單都會收您一個月的月租費。所以寫說最少租期為一個月,很合理。

很多事情,不一定是自己的認知才是對的。

就像在國內打電話多是以秒計費,發話方付費。但是出了國門,漫遊其他國家,遊戲規則可就不一樣了,通常都以分計費,然後,發話方付費以外,連您接聽電話也要錢喔!還有更扯的,長時間響鈴沒有接聽的話,還從第幾聲後開始計費呢!



我之前一支台哥大轉威寶
一天時間也是收我66元約租費

一個月定義??
除了二月28天以外
我想一個月有30天跟31天參半
但是領月新的人 30天跟31天領的錢應該是一樣吧
況且 農曆 好像每個月都是30天唷<印象中>

很多東西 每個人認知不同
若是網上大多人跟您意見不同時
您對於您的認知還是認為如何??

中華這樣回覆您
您認為認知有不同而不高興

那我可以跟您打賭
改天可以打其他家客服
或是威寶.....您可能又要上來發洩囉
zero.zero wrote:
我之前一支台哥大轉威...(恕刪)


是阿 所以我希望中華可以算2月30天給我阿! 它偏偏不要勒....


還有阿 這種簽約文件 用農曆算 會不會太簽強的一點?
標題下這麼重

還以為中華電信凹了你幾千塊的電話費

原來只是這種小事

很多事不是你認為是就是

事前打個客服問一下有那麼難嗎
為什麼當初不直接NP到威寶就好呢..!?
台灣已經有不少間的銀行

定存利息 ,是以天數來給錢 , 和國際接軌

二月共28天就給28天利息 , 不會給30天

一個月30天 , 是公司說了算.................. 當做增長見聞吧!!

pubilc wrote:
小弟 上個月 2/23號NP 過去中華電信88月租費無約專案...(恕刪)


民法第121條
以日、星期、月或年定期間者,以期間末日之終止,為期間之終止。
期間不以星期、月或年之始日起算者,以最後之星期、月或年與起算日相
當日之前一日,為期間之末日。但以月或年定期間,於最後之月,無相當
日者,以其月之末日,為期間之末日。

樓主如果是2/23NP到中華 約定綁約"一個月"

依民法規定期間不以月之始日起算者,以最後之月與起算日相當日之前一日,為期間之末日。
也就是說3/22就是到期日
3/23樓主就應該是自由的了
不應再受綁約之限制~~~

法律其實是規定的清清楚楚~~~中華電信拒絕樓主NP應該是違反合約的


看起來中華好像沒錯,可是仔細想想開板的大大2/23~3/23這段時間應該也是付足一個月的月租費了吧

除非中華只收大大28天的費用...
看到一堆只會挑別人毛病的人,相當痛心

一個月等於幾天?答案是不一定

當時是二月,那個就可能一個月是28或29天

若是大月,那一個月就有可能是31天

小月,一個月就有可能是30天

版主沒說錯,錯的是01上有人喜歡挑別人毛病

合約中沒有載明的部份,就是模糊地帶,可以好好坐下來談

而不是「以對自己有利的部份去認定」(不論是對廠商或是使用者)

事情發生的時間是今年二月,今年二月就是28天,故此次就是以28天為準

若不會數今年二月有幾天的話,那是你家的事,我管不著

總之這個合約沒有載明一個月用幾天算,「以當時為準」

不用在那邊「用自己的想法去挑毛病」,月曆上寫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2010年2月就是28天,就這樣。

這個社會就是太多人用自己的想法去認為別人應該怎麼樣怎麼樣

而忽略了最基本的「事實」(以本例,事實請參照月曆及訂不完整的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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