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930 wrote:先看看你們有沒有違反...(恕刪) 請問這個規定,是寫在預付卡服務契約書上的嗎 ? 像這類型的規定,簽合約時如果沒有白紙黑字的寫清楚,之後才說是公司自己的規定,這樣是不行的(我的意思是消費者根本無須理會)。
奶油銓 wrote:請問這個規定,是寫在預付卡服務契約書上的嗎 ? 像這類型的規定,簽合約時如果沒有白紙黑字的寫清楚,之後才說是公司自己的規定,這樣是不行的(我的意思是消費者根本無須理會)。 前面有人都說那麼清楚了你沒看喔?基本上訂這個規定是為了保護消費者你還在那邊"消費者根本無須理會"以前沒這條規定到期就給你切掉餘額也不還(原契約上的規定)現在是政府介入下規定的 ok?暈
樓主的意思,是想要拿回贈送的餘額吧!!! 既然,那個餘額送你一段時間了? 且也真的沒什麼在用,時間到了被取消,實在不知道樓主是要以什麼立場請他們再提供啊?? 我想,贈送的餘額應該和百貨公司週年慶送的禮卷一樣吧,屬無償取得的優惠,所以都有使用的期限及限制,逾期應該就無效囉!! 但,如果剩餘的儲值金額是自已購買的,應該就適用9樓大大分享的『行政院消保會-預付卡門號回收之餘額處理方式』囉~
我最討厭人家說我酸了,本身都酸性體質了太好啦,既然這樣我就不要當乖乖牌啦,預付卡開始搶攻PHS免月租費市場,只要付第一次,以後都不用儲值了,拿來專接電話真好,這樣的話 中華電信跟台灣大哥大還有威寶跟亞太,也可以這樣玩嗎?(反正政府都說話了,某部份的人也這麼覺得,大家就一次把餅做大)
1.徐老板過去到現在都很好心, 每次半年期限快到時, 都會自動送加值50元及延長半年。2.本人兩張遠傳易付卡7月7日到期,這次卻都沒有自動送加值50元及延長半年。3.打電話至遠傳,得知自動送加值50元及延長半年,係電腦隨機抽取,運氣好的才會被抽到。4. 通常三天前簡訊告知,若無就應儘速儲值。
有些定型化契約的規定,明明就是不合理,但有些順民性格重的消費者,卻自認為是乖乖牌,認為理所當然?舉個例好了! 以前預付卡的儲值卡是有期限的,購買後,還需要在期限前加值到預付卡裏,否則也沒有用。但現在呢? 還不是在消保團體的力爭下給廢除了?消保團體本來還要爭取的,就是預付卡的儲值金額,也要比照儲值卡一樣,沒有使用期限,只是現在電信公司阻力還很大,藉口當然就是管理成本之類的。但是,我想長久來看,應該還是會往保障消費者的方向走。
Snow wrote:(一)電信業者於門號回收後,以將所剩儲值金額轉入原持有者名下之其它月租型或預付型門號中繼續使用為原則。 我希望可以將原2G易付卡的額餘 移轉到 另一張 3G易付卡, 但 2G易付卡 每半年都會收到50元的優惠金, 並延長我半年的使用期限, 害我一直都無法過期, 到目前為止, 我都無法把我的2G易付卡餘額 轉移到 另一張 3G易付卡上.這應該是假優惠之名, 逃避餘額轉移之責吧! 按照他的遊戲規則, 上述NCC的規定, 我永遠沒有使用的一天!這件事讓我對遠傳有新的認識, 一家大公司對這種小錢也能這樣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