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所謂的洗手機 利用傳銷+電信業者的制度去賺錢,在台灣剛開始免門號綁約時就有很多人常是這樣做了下場多半很慘,因為電信公司很容易發現你在做這件事情,吃上官司的也大有人在,而且這也不是可以報備政府可以被許可的傳銷行為
最近有朋友也在跟我推銷這個模式,因為他聽到我號碼為無約狀態說要寫兩張申請書,一張為新號碼申請書,另一張為NP申請書,說是為兩年後作準備的叫我把名字簽一簽就好了,其他就交給他填寫請問板上各位,你們也是這樣嗎?P.S 申請書我當然沒有簽,叫我簽兩年後的空白合約,風險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