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好玩 wrote:
如果是客戶個人的行為並非通訊行操作將客戶門號轉出又轉回呢?...(恕刪)
那就表示客戶有認同原電信公司的服務呀.
這樣問好了.. NP 是一種服務, 還是一種福利??
如果是服務.. 出點錢買服務應當還算正常..
如果是福利.. 要看人家願不願意吧!!
ex: A 轉 B 後又從B轉A
轉出又轉回的額外費用, 由客戶與B公司自行吸收
因為一個願打, 一個願挨
換個角度再想..
如果阿寶願意保証轉入又轉出的兩次的費用, 都由阿寶付擔的話..
相信會有更多的人願意償試, 不是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