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ody58 wrote:我什麼時候被限速?什...(恕刪) 何謂大量 把解釋權授予給業者, 簽合約的是你現在好像是你腦袋比較不清楚有限速條款 不甘願 就不要簽 不要用中華撤回的是求償而已 你少在那邊打迷糊仗,其他新增的 諸如 熱點分享,都沒撤回台灣人月平均24g已經全球居冠了,你跟我說100g是正常!? 硬拗當鴕鳥 是沒用的濫用就接受公評, 我要批你不用簽合約 不用任何人同意 少在那邊只有你才能發聲的口吻你簽合約是你跟業者的事, 來01發文 我看到 我能批你 就是我的事來討論區回文 就是關大家的事, 少在那邊一副別人都不能評論的神邏輯事不關己就不能評論? 那個大討論網站都可以關了
125475368 wrote:何謂大量 把解釋權授...(恕刪) 言論自由,有人批評電信公司,你可以說說電信公司的好啊!何必每篇回覆都說人腦補加謾罵?真的都是消費者白目嗎?不懂你這種鍵盤手的心態,你真的是憤世忌俗嗎?只會用鍵盤嘴他人,不知道你是否有美滿的家庭?想想自己家人,積一點陰德福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