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8calvin wrote:
應該立法要求網路行銷公司將寫手立案,
並將其所發的每篇文章標註為[廣告]
明明業者增建基地台就能解決的問題....
怎麼會有一些反人性的思考?
1.這是論壇,不論何人都可以表達意見,廣告也好,行銷也好,爭取福利也好
難道要NCC規定免費提供資源的網站管理者,需要按照規定管理
需知道「免費可是要付出不少代價的」
2.無線網路和有線網路都有其物理限制,
台灣行動通訊目前而言,同一基站所服務區域,5家加起來網速估計不會超過2000Mbps,
基站分佈不能太密集,也不能太分散,要適量;太稀疏大家都懂(利如亞太),太密集就很深澳了...無線電波都會有干擾現象,基站與基站交界處電波功率相同,因而干擾嚴重,是收訊最差的災區,收訊災區不是因為訊號微弱,而是只有效傳輸資料的能力太低(收訊滿格去不能上網的意思),為什麼NCC不使用基站共構的最大原因就是:要避免此一現象,一旦基站共構,那麼災區位置會都一樣,換那一家電信皆一樣。
目前不共構,也就是造成大家生活區中對每一家電信業著評價不同的原因。
當基站超過適量,每多一個基站,那麼災區就會成幾何級數上升,得不償失! 花錢不能解決問題!
舉個例子:WiFi 2.4G系統,常常不通,增加AP也無解...通常就是干擾!
最後一哩中無線網路採用共享式頻寬,而非有線大多採用專屬頻寬。
有線網路在網速的限制目前最大的阻力是資金,只要花的起,只供一人10G/20G/1000G/1萬G...都不是問題
以人性原理來說,花少錢大功用。對我一個月用量2-4G的用戶來說,只要我要用的時候不要讓我等等等就好,管其他人用幾G,可是事實去不是這樣,大戶用的太OVER,業著也沒阻止或改善...
辦公室及家中都有固網+WIFI,行動網路就只在外出移動時使用,晚上用4G? 那麼慢...
還有都說我是來亂的...誰敢課網路稅?
愛爾羅西 wrote:
我的名下,有兩門,零...(恕刪)
您的例子.可以說明一件事:高等要低等付費.低等要高等免費.


怎麼說呢?你有0元月租和11月租.電信業者為了賺錢.就要您升級.這樣他們就可以賺錢.
但是你如果堅持使用0元月租和11月租.電信沒得賺啊.
因為基地台"電.保養.維修"都要錢.重點是您使用的門號和頻段.其租金都要繳給國家.(股東也要賺錢啊.)
國家沒錢.股東沒錢.就會向電信商討錢.電信商當然要賺錢.才能維持營運.所以就把這筆錢轉給使用者付款.
此為"使用者付費"條款.
俺也有0月租1門和11月租2門.但是俺的亞太有2門高資費在擋著運作.
所以俺的11月租不會收到升級簡訊.倒是0元月租.俺都會收到他消費的商品簡訊(例如超薄型行動電源$249.原價599.等訊息).中華預付卡就收的到商品消費簡訊了.不用台星0月租.


您想俺會去買嗎??

有需要4G固話機機種的大大.可以私密我介紹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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