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hnmao wrote:
這不叫護航
而是不會像一般消費者那麼無聊去吵這種東西
3.5G最高也頂多到7M左右 特定地點配合特定手機可以到9.8M
而1-2M 基本上對行動網路來説已經足夠
當初行動網路建置應該不是為了讓使用者拿來看影音跟下載的吧..
單純瀏覽網站 推播訊息 應該不至於不夠用
而很多網站也都有出行動版的網頁 刪除了很多不必要的圖片跟FLASH影片
也是為了讓使用者更快速方便的瀏覽
沒本事就不要出吃到飽的方案讓人吃不飽 是事實
而使用者愛上勾 也是不太聰明
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但願挨的人還是繼續挨 還是繼續繳錢
而打人的根本不需要鳥這些人 政府都不管了 看戲就好
台灣電信業者快點取消吃到飽吧~~
那是多餘且沒意義的服務
單純用智慧型手機行動網路來看待3.5G
月流量3-5G 非常足夠了
怎麼對於這類"夠用就好"的文印象特別深刻...
永遠只能在原地,都沒辦法前進似的...
也難怪啦~
我們到現在還3.5G,因為夠用就好、能用就好
以前如何現在就該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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