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bearthur wrote:
簡單來說,網路資源還...(恕刪)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宣布,美國最大的電信公司 AT&T 的「無限」網路數據方案(Unlimited data plan)存在不實。
Credit: AT&T / 蜜雅截圖
Credit: AT&T / 蜜雅截圖
評論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宣布,美國最大的電信公司 AT&T 的「無限」網路數據方案(Unlimited data plan)存在不實,因為如果當客戶使用超過一定門檻的數據量後,該公司將限制其使用。根據和解協議, AT&T 必須支付 6,000 萬美元與該機構和解。
此份和解協議要求 AT&T 將這筆 6,000 萬美元罰金存入一個特定基金,該基金將用於為在 2011 年前(該公司的不實限制策略首次生效的年度)簽署了「網路吃到飽」方案的客戶提供部分退款。
延伸閱讀:策略錯誤?AT&T 流失超過 130 萬用戶,承諾股東「三年內不作重大收購」
並且,和解協議亦禁止 AT&T 行銷所謂「建議速度或數據量」,因為該公司過去在行銷時並沒有誠實披露這些「吃到飽方案」可能存在任何限制。
聯邦貿易委員會在此協議中寫道,「例如,如果 AT&T 在網站上廣告說這是「無限」的「網路吃到飽」方案,但是實際上卻是『在消費者達到一定用量後,AT&T 可能會限制其網路速度』,那麼,AT&T 必須明確、明顯地標示出這些限制。」
延伸閱讀:第一個 5G 消費方案現身!AT&T 在美逐步推行
這不是單一事件,AT&T 有其他類似的欺騙性行銷前科。AT&T 在 2015 年已經因為包括「網路吃到飽方案」在內的欺騙性行銷,被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處以高達 1 億美元的罰金。
聯邦貿易委員會前主席伊迪絲・拉米雷斯(Edith Ramirez)在 2014 年就曾經表示:「AT&T 向客戶承諾了『無限』網路使用,在許多情況下,它未能兌現這個承諾。事情很簡單:『無限』的意思就是無限制。」
而 AT&T 發言人回應美國媒體《The Verge》的詢問,聲稱: 「儘管本公司如聯邦貿易委員會的描述那般執行網路數據量的管理已有數年之久,但我們認為這符合消費者的最大利益。」
https://www.inside.com.tw/article/18017-att-fine-unlimited-data-plan-fake-throttling
(我月租還是不便宜的999型)
我不懂為什麼有人要幫著資方罵那些使用量很大的人?
他們完全在合約保障內阿 (除非有商業行為)
我不是認同佔用頻寬大量下載的人
玩手遊lag 我也很不開心
但單純的站在法律、合約這邊
那些人有做錯什麼嗎?
先撇開大量使用會不會佔用頻寬、影響他人的道德問題
既然業者自己說"吃到飽"
現在又怪消費者"吃太飽"
旁邊食量小的人還跟著起鬨罵食量大的人
我滿頭問號
看了一下我自己的合約
合約內容寫的並不是吃到飽
寫的是"租期內上網無限瀏覽"
不管要改成1TB還是??
業者想要修改,必須付出代價吧
想無痛修改合約內容?
在國外你覺得有可能嗎?
台灣消費者意識還是被壓著
業者要違約,竟然還有人幫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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