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的案例是 從拿到三聯單到拿到不起訴處分書的時間是兩年左右 中間還要跑分局和兩趟地檢署 況且未來的判決的不確定性很大
至於找不找得到人 我很確定是可以的
125475368 wrote:
你我都不用自以為
等就對了, 反正我又沒差
不,其實,樓主極為在意這件事。
如果真的對你沒有差,樓主開這一樓、強調你已經提告、強調賠償金超過多少錢要請多少人吃雞排、強調只是要給對方一個教訓、強調就算賠償一元你也爽、強調你根本沒差,這一切都是多餘的。
告人,然後公開宣示已經告人,目的不是只是要給對方一個教訓,而是透過網路公審,讓不特定人知道你已經提告,為了什麼提告,你要求的賠償條件是什麼。
樓主根本極端在意被侮辱,所以才提告求償。既然如此,結果如何怎麼可能如樓主宣稱般的沒差?
提告,就是有差;公開,就更是有差。
這事,基本上不容易上法庭,調解、頂多簡易庭吧。
緩起訴最有可能。
告民事,要樓主自己舉證的。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問題是,調解書上,或判決書上是會揭露雙方資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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