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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了 幫低調

天使雞排好吃
125475368 wrote:
觀迎你去告 提告是你...(恕刪)

這麼希望被告...
炒房大戶 wrote:
這麼希望被告......(恕刪)


現在是01互告免費就對了
再補一下 如果真的有打算要吿的話 就要有長時間備戰的心理準備

我自己的案例是 從拿到三聯單到拿到不起訴處分書的時間是兩年左右 中間還要跑分局和兩趟地檢署 況且未來的判決的不確定性很大


至於找不找得到人 我很確定是可以的
宅味十足 wrote:
現在是01互告免費就...(恕刪)

如果不要訴諸法律,就請對事不對人。
我剛剛翻了一下我的三聯單,某人居然也在列,而他居然被罵而提告,真是巧!
原來是數字CA哥

到底發生什麼事了??
yoshi412 wrote:
再補一下 如果真的有...(恕刪)

警方只要函文給詠勝科技有限公司...這個人就會浮現檯面
炒房大戶 wrote:
如果不要訴諸法律,就...(恕刪)


嘿 三聯單 敢不敢Po出來


我在開車 我告他的今晚或明天會Po


你跟我的事 這麼久了,你不敢po?
125475368 wrote:
你我都不用自以為
等就對了, 反正我又沒差


不,其實,樓主極為在意這件事。

如果真的對你沒有差,樓主開這一樓、強調你已經提告、強調賠償金超過多少錢要請多少人吃雞排、強調只是要給對方一個教訓、強調就算賠償一元你也爽、強調你根本沒差,這一切都是多餘的。

告人,然後公開宣示已經告人,目的不是只是要給對方一個教訓,而是透過網路公審,讓不特定人知道你已經提告,為了什麼提告,你要求的賠償條件是什麼。

樓主根本極端在意被侮辱,所以才提告求償。既然如此,結果如何怎麼可能如樓主宣稱般的沒差?

提告,就是有差;公開,就更是有差。





這事,基本上不容易上法庭,調解、頂多簡易庭吧。

緩起訴最有可能。

告民事,要樓主自己舉證的。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問題是,調解書上,或判決書上是會揭露雙方資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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