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1009 wrote:建議T大去退掉你的門號,PO一下你的帳單,看他是用幾天退你月租的.記得,要明年的1/3去辦門號,然後2/1去退租,看他1,2月他算你多少月租費 你引用我對於交通成本的回應,但回的卻跟交通成本無關...我要修正一下我之前對於月租費退費的說法,根據中華電信契約提到:第十九條 甲方每號電話按月向乙方收取月租費,另按通信時間、傳輸量或通信次數計收通信費。乙方租用本業務期間申租及退租當月未滿一個月,應按日收費,其日租費以月租費三十分之一計收;但其租用期間未滿一個月而終止者,其月租費以一個月計算。所以只有租用期間滿一個月,不足月的月租費才會按日收費(才會退預收的月租費),至於你說的1/3~2/1月租費算法,假設月租費是88元,如認定已滿一個月,則算法是:(29/30+1/30)*88=88元,如認定未滿一個月,則以一個月計算=88元,所以不管怎麼認定,中華電信都收一樣多錢。
becool996 wrote:正解如下:民法第12...(恕刪) 是的!您的說法應該是正確的,樓主發文所爭執的也是有理的。就像一般所謂的月租費999,繳的月租都是以曆法的月份來計算(如3/28-4/27),而不是以三十天來計算,除非電信業者在民法之外與客戶另有約定。會把合約的「一個月」期間解釋為「非連續計算」的那位仁兄,真的是誤人子弟......
其實把開版大的那張帳單PO上來看看,就會水落石出了。不過,我應該可以確認,中華電信的三月的月租費絕對不是寫從二月23日算到三月23日。結帳日更不會是23日。如果以我假設的每月25日結帳。三月份的帳單應該是寫月租費三月一日到三月31日,因為是先預收的。明細中,也會列出補/退上個月月租費(二月23日到二月28日),通信費應該是從二月26日起到三月25日。另外應該還會列出補/退上個月通信費(二月23日到二月25日)業者所謂的一個月,應該是指完整帳單出帳而言吧!業者稱第三季之後就會改掉月租費預收的問題,相信屆時這種現象應該就不會再發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