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至於有版友引述台鐵的其實小弟覺得有點問題
有些人願意拿時間換取舒適性,但是有些人寧可拿舒適性換取時間,賣也被罵,不賣也被罵,加班加到炸了也被罵,也不可能要國家多買幾台火車只是為了因應少數的尖峰時段(保養維護跟人事成本到最後又是令一波問題)
每個人能接受的事物都不同只能說供需永遠沒辦法拿捏到一個真正的平衡點
小弟當初在申請的時候很多同事也在問,不過我都會建議,除非真的有用到,有那實質的必要性,而且花那五千在諸多的不確定因素下你還是覺得值得,不然別因為一時興起弄來一個的花了錢又傷身事情來煩自己



adamph2004 wrote:
可笑..台灣的網路環...(恕刪)
Genius Shen wrote:
1. 本人使用中華電信3.5G上網服務,簽有兩年合約。
2. 近期該公司未通告客戶就對P2P協定進行頻寬縮減,對本人而言為縮減服務。
3. 因該公司縮減服務,而非本人違約,本人要求該公司提供合理之解約條件。
4. 解約後我還用不用該公司的3.5G上網?不一定,我只是爭取我應有的服務,對方不提供,就該保留我選擇的權益。
5. 一週內該公司若無令我覺得合理的回覆,將提報NCC與消基會。
註:請不用跟我討論P2P適不適合、合不合理等問題,不適合、不合理就請公告,讓人簽約前可以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