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替這位幫妳作筆錄的員警或法院人員感到可憐...台灣還有更重要的事等他們去處理...但他們卻要播出時間來處理網路吵架我是繳稅金還繳不少的老百姓...看了我都難過另外你這求償能破1萬...我都覺得比扯鈴還扯更何況你自己也知道成立的機會很低...還故意這樣做我如果是對方...我會截圖提供給法院審核...你的心態是什麼法院一看就知道了...說不定檢察官那邊就先罵你一頓了...連上法院的機會都沒有真心建議...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當作笑話看看就好了...凡是往心裡去...你人生路還很長...你未來要怎麼過阿??
125475368 wrote:你講的是民事求償,就算一毛都求償不到 我也沒差他有 刑事 妨害名譽前科 (緩刑,易科罰金也是有前科),給他個教訓才是我主要的目的 妨害名譽的案件很難被起訴,(刑附民刑事不成立就沒有後續的民事; 若單獨提民事訴訟又需裁判費)除非你是大人物或有請律師,不然通常檢察官往往腦補情節,用幾近自行造法的說詞草草結案,也許你看到那種只想打發你的判決處分書後比較想告的人是檢察官。
125475368 wrote:你真的有去那樓看嗎?...(恕刪) 我那文有一直看到他改文然後跟你說道歉了之後再後面就沒看了如果真像你說的改文說道歉又心有不甘一直回嗆那被吉就剛剛好只是有些事你沒經歷過我假設一件事如果樓主提告之後不是沒告成就沒事喔⋯⋯如果職業的出手 返咬你一口反告你誣告再製造一些佐證資料要你賠損失要個一二百萬很正常別不信邪問我怎會知道?誒因爲有經驗啊所以真的內行的才不會隨便提告免得吃力不討好所以我才勸你倆握手言和和氣生財
imggy wrote:真的替這位幫妳作筆錄...(恕刪) 我沒跟他要賭 他就能自high成我答應要賭 在那邊廣發雞排我點破說又沒人跟他賭, 他就惱羞怒罵我這篇是刻意學他, 才提一樣的 50份雞排就算起訴, 判賠的賠償也不會這麼高. 這我當然知道至少若真的拿到賠償 那我會說話算話,總好過他~後來說要自費請雞排 又自圓其說 說活動取消
125475368 wrote:你真的有去那樓看嗎?...(恕刪) 你要求他改文,他如果有改,你就告不成了,因為他已經完成你的「要求」了...你事後再告他,就是你違反之前的口頭承諾,至於要不要再惹你??只要後面沒有類似的字句,你一樣拿他沒辦法...民主社會,總有意見不合的時候,總不可能一輩子沒人反對你的言論吧??不是要你忍氣吞聲,只是「真理越辯越明」,用「真理」嗆倒他就好了,就跟你昨天要求他改文,他不就「知道」「理虧」改文了,這種情形下,你告他,不就表示你「辯不贏」,認輸了.....提告是你的權利,只是跟你提醒一下,「昨天他有改文了」,這雞排不容易吃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