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azy3283044 wrote:剛剛點開網頁發現中華電信把原先第五點可於七個工作天內把未使用的福袋取消和退費這項偷偷刪掉了。 改規定也沒用,不管任何規定都不得違反法律,不寫 = 直接適用相關的法律規定,一定要可以退,因為用 APP 購買 = 郵購、網路購物的類型,消保法規定 7天之內無條件退費。
更新小弟這裡有多出來的「中華電信新春福袋」上網兌換卷30天無限流量X5(兌換期限107.10.31日)5G流量X5(兌換期限107.10.31日)3G流量X5(兌換期限107.10.31日)2G流量X2(兌換期限107.10.31日)2.5G流量X4(兌換期限107.7.31日X2、8.31日X1、9.30日X1)有興趣的請私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