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

台哥大這樣做是否合理?

綁約像被綁架 wrote:
如同w大所說,開版大...(恕刪)

昨天跑去哪玩啊?

有人向wimax下戰帖了@@

wan930 wrote:
昨天跑去哪玩啊?
有人向wimax下戰帖了@@


昨天忙一天,
看到這棟還活著,
還更新....

下戰帖?早上也忙啦
下午有空再來看
vienna82 wrote:
打官司本來就是主觀判斷啊
要做客觀判斷的人是法官...(恕刪)


是呀!
但你前一篇留言直指此種情形電信公司"敗訴機率甚高",可有實務案例印證??否則如何說的如此確切??

換成是我,即便我"主觀上"有比較傾向一方的意見,我也會加上"我以為"、"我認為"、"個人淺見"...等等,來表示純粹是自己的看法,不等同"多數"或"司法裁判"意見。

個人認為,既然客服以用戶留下的電話來催繳帳單,當事人不在,轉請第三者告知,請用戶盡快繳清帳單,這是合理的。除非能證明客服,蓄意的將欠費內容告知無關的他人。


還有,鴨兄這段是重點!(如果該電話是當事人自留的另一聯絡方式的話)

wan930 wrote:

老毛病又犯了

法律沒禁止的事為啥不能做?
真幾乖@@...(恕刪)

是誰說法律沒規定的是,就一定可以做。 法律沒規定到的,是要以道德良知做規範,沒有道德良知的約束,就會有人走法律漏洞,這些漏洞,就是法律沒規定到的或是模糊地帶,試問這些是可以做的嗎?
idshang wrote:
是誰說法律沒規定的是...(恕刪)

我在講的就是這個主題
而且是回應vienna82的說法:
>>>vienna82 wrote:
那麻煩你貼法條出來證明電信公司可以通知第三人轉告使用者


別跳tone

這件事有不合理的地方嗎?
相信看大家的反應就知道了
還是你也認為電信公司打去樓主公司催費是鑽法律漏洞?

另外
誰不知道有些鑽法律漏洞的事要受道德規範
但更有些是法律沒規定也不違反道德的
看半天 好像錯過好戲了

摸不著頭緒

頂上來等樓主回
http://www.ovi.com/
喇賽的跟認真的
解讀不同
當然有人看懂加入建議
當然也人看不懂只會嘴炮
在寶馬濱江馬場耕耘的駱駝
  • 1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4)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