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89523 wrote:
呵呵刑事訴訟法第五條...(恕刪)
理論跟實務不是你說了算喔
呵呵呵呵呵呵
01010100101 wrote:
剛剛跟律師討論完了
結論就不方便說了 不過我說無恥的是
"很明顯說指稱無恥的是 把說人家沒有收據變成說人家沒有貼"
這一段 如果這位仁兄要自己對號入座 ok的
那就是法院認證囉
還有現在出門要去報案了 資料整理好了
就法院見了 還有啦 因為被黑所以用分身繼續在文章發言這種事情 我做不出來
本來是要週一才去告的 既然你貼了我只能送你一個10/10的國慶禮物了
完成後會回來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