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UER wrote:
我的遠傳298月租費...(恕刪)
HEUER wrote:
另外那些認為續約合約要看得很清楚在簽的網友們.
請問為什麼要訂立定型化契約.
定型化契約就是為了加速契約之訂定.
目的是保護雙方訂立契約之公平性.
而不是讓廠商玩文字遊戲的地方.
如果每個人都有時間及知識去了解完整內容.
那也不需要法院.
...(恕刪)
我認同你去爭取以日計算,因為按你說的它給優惠1200,
現在剩下一個月卻相當於要把全部都吐回去,
你有履約23個月,如此金額不合理,有違反消保法12條的可能。
但我不認同引言說的那些,
原則上定型化契約就只是商人為了追求快速、方便與省成本所產生,容易有很多弊端,
因此國家才會用種種規定來箝制,保障交易安全與公平。
是誰跟你說有定型化契約就不必好好看內容?
你契約簽下去,拿到你該有的優惠,然後現在爭執起來,
如果當初你看清楚內容是不是就可以少了現在的紛爭。
抱持著沒時間與知識去了解的想法,我只能說活該你現在要陷入爭執,這樣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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