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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哥大這樣做是否合理?

我想樓主應該想要找台哥大客服申訴,但是沒有把握,所以希望大家幫忙集合眾人的輿論壓力,
讓他更有把握申訴成功,但是我們何必幫?又為何要幫一個認為自己沒錯都是別人錯的人?
已經有幾位大大提出許多見解,是否可就此打住,不須為樓主傷了和氣?
vienna82 wrote:
第一、公司本來就有保...(恕刪)


在現行法令下,透過當事人自己留下的聯絡方式(電話)催告債務,你大概很難去質疑債權人的行為不合法(侵害隱私)。你能質疑的大概也只有"合理"與否問題!

假若你欠債,債權人遍尋不著,到你戶籍地址門口張貼"欠債還錢,速聯絡XXX",可也有"侵害隱私"的問題??(這方法也會使左鄰右舍,甚至鄰里都知道你的醜事喔)
Billy.Huang wrote:
在現行法令下,透過當事人自己留下的聯絡方式(電話)催告債務,你大概很難去質疑債權人的行為不合法(侵害隱私)。你能質疑的大概也只有"合理"與否問題!
這一點目前是沒有一個明確的法律可管
但是不是真的合法
要看民事官司怎麼打
假設今天樓主因為催告電話的問題而丟了飯碗
那電信公司的勝算就低了
如果那個躺在立法院三年多的法案能快點通過
那就沒有這些問題
vienna82 wrote:
這一點目前是沒有一個...(恕刪)


好了吧!律師
你的條文解釋我們夠清楚了
並不是任何一件事都以法律的角度來看
如果都以法律來看,只要躲避得當
對自己都合法啊
對別人,別人都是錯的,告死別人

我尊重你的專業
但也不必把整件事扭到合法的角度

這位老大所犯的錯
可能在你的解釋之下,可能沒錯
可能還反過來告台灣大一狀
這對嗎?

說實在的
台灣已經有一位每天只會依法行政的無能總統
只會為自己想
很少看到他為別人想過
當然,說這樣可能有很多馬迷會說出一大堆的理由
就是一大堆理由才造成如此的狀況

反省有那麼難嗎
認錯有那麼難嗎

如果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
你說的都有理

但你的論點我不贊同
個人認為,既然客服以用戶留下的電話來催繳帳單,當事人不在,轉請第三者告知,請用戶盡快繳清帳單,這是合理的。除非能證明客服,蓄意的將欠費內容告知無關的他人。

一般欠費的話,業者的語音催繳通常也是打給用戶的行動號碼,用戶置之不理沒有完成繳費動作,才會打到市話吧!

如果今天是我欠費多時,讓客服打到家裡的市話來要錢,又剛好不是我接的電話,經家人轉達才知道的話,那我是不是也可以主張,業者侵犯到我的隱私權啊?

似乎樓主輕描淡寫的帶過一些細節,可以告訴我們嗎?我想知道細節後,大家就可以不用這麼繁瑣的法律條文上來吧!

vienna82 wrote:
假設今天樓主因為催告電話的問題而丟了飯碗
那電信公司的勝算就低了...(恕刪)


這是你自己主觀的判斷,毫無根據!
tony1730 wrote:
但也不必把整件事扭到合法的角度

這位老大所犯的錯
可能在你的解釋之下,可能沒錯
可能還反過來告台灣大一狀
這對嗎?
我什麼時候說樓主沒錯了?
從頭到尾我都是在討論電信公司催告這部分的問題
你不必把"整件事扭到合法"的罪名冠在我頭上吧
我不只一次強調了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公司催收也合情合理
我唯一有意見的是台哥大的催告手段而已

Billy.Huang wrote:
這是你自己主觀的判斷,毫無根據!
打官司本來就是主觀判斷啊
要做客觀判斷的人是法官


好了
我也不想再爭論這個議題了
反正我也不是事主
但還是感謝大家給我這個經驗
shcumark wrote:
2010-1-20

可以稍微的看一下文章嗎

一開始我提問的就是 "這個動作是否合理阿?"

因為 是第一次遇到 所以我才問這問題

我不是來徵求別人的同情 或是來這抱怨的

也明講過 "這是需要 還是 有必要這樣做嗎?"

若是有類似可以打來公司留言 或是 撥放語音通知這相關的文

知道 或是 有看過這類似文的各位可以提供來參考一下 增長經驗也不賴

況且 我已經繳費完了 才來問這是因為個人還蠻想了解一下這部分

狀況既然已經發生了 那麼我先完成我該做的繳費這是應該的

再來這裡提出了解這個動作來增加我的生活經驗也不為過不是嗎

可是呢?? 用公民與道德這方面來評論事情

好像有點怪怪的吧

機器都會出錯了?! 難道人不會嗎!?

況且 課本裡的歸課本 做錯或是犯過錯的人 還不是每天都有

難道分數考的高,就意味著自己本身比別人好嗎?

還是覺得本身就絕對不曾犯錯

或是說課本裡面有說因為分數比人高自己可以隨意的砲別人..........之類的???????

應該是沒有吧!!!!!! 在回答別人的問題之前 能不能注意一下

不是每個人都是完人 但至少也別看不起別人

因為人總會有被討論的地方 , 不管你做的好與不好

還是很感謝 願意經驗分享的各位

樓主有更新喔

不過還是沒把大家想知道的細節講出來
有避重就輕之嫌
vienna82 wrote:
好了
我也不想再爭論這個議題了
反正我也不是事主
但還是感謝大家給我這個經驗

長官
市井小民可以說一下嗎?

情理法
法理情
法中情
法外情

我不是在繞口令
上面是幾個很真實的問題點

應該說
要看長官你的身份
學校畢業以後

你是擔任什麼職位
檢察官
法官
律師

各有不同的闡述吧!

請寬心喔!
在寶馬濱江馬場耕耘的駱駝
如同w大所說,
開版大已經補充說法,但避重就輕,
把大家想知道的部份,完全不提,
甚至提出一個考試分數與誰沒犯過錯的辯解....

V大與黃比利大大兩人對法律不同見解,
確實讓我們有新的認識,
但開版大資訊不對稱,我們只知道對他有利的,
兩位大大真的不需要為這樣的情況下傷了和氣。

很多人包括小弟最想知道的,開版大仍然封口不說

1. 連絡電話留到公司去?是否為開版大自留?
是否為所謂台哥大企業用戶的員工方案?
萬一屬實,那員工方案下的員工門號與公司,有存在著第三者的關係嗎?

2. 欠了多久才去交錢?

3. 催收打電話的頻率?是一天一打,還是照三餐打連打數天,
還是三五七日打?

開版大,即然點名,又更新了,
代表您一直在看著這棟大樓起,
出社會之後,公民道德就不是考試的分數,
而是.........算了,不討論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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