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il-aries wrote:
這邊的路費指的是「線路費」,這一段是用戶(過路人)自付的,如果他跟用戶收取了這一段的費用,為什麼又要跟 B 收取該筆費用?A 跟 B 各自提供了資源,讓用戶於其中往來,現在的狀況是,A 不但跟過路用戶收費,而且不論從 A 走到 B ,還是 B 走到 A ,都還額外要求 B 要付錢,理由是要建設道路。
您說的頻寬不夠(道路不夠寬),那當然是 A 要自理的,因為他跟每個用戶都收了線路費…
您租用房屋的時候,若在正常使用之下,房子如果年久失修,不堪使用,是租戶負責,還是房東負責?
換個角度來看好了,
線路費是中華電信A跟用戶甲(申裝B電信或isp業者)收的沒錯,
其線路費的服務是範圍應當只有用戶甲到B的獨佔線路
但是用戶甲要連網外,用的是電信B的聯外網路,
B本來就有義務付費加強自身的聯外網路,(包含連中華電信)
所以當用戶甲,要連到中華電信的網站時,
路線跑法:甲→B→A
同理,中華電信用戶乙,若要連到B電信的網站,
路線跑法:乙→A→B
所以個人覺得依流量來平均分擔A、B間的費用是最公平的~
要求中華獨負擔此費用不怎合理,
最後的結果只會讓電信業賺更多而已,
(雖然最後還是會轉嫁到消費者上~>"< )
不曉得國際間的國與國之間網路互連費用如何拆帳?有知道的大大可以幫說明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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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網路的概念是資源共享,(同單位間互連,那會有付費多少的問題?)
時至今日....網路連結的已這麼複雜,
所以還是覺得依使用者來付費最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