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9035568 wrote:有簽名 也有填入對方...(恕刪) 所以你這叫帳務問題,跟申請我的熱線有疑問無關,中華電信也還你一個公道,跟自己弄錯還硬要求人賠償、不看清楚說店家騙人,這些是兩回事。可是看起來,你是不是之前也有申請前一種我的熱線方式呢?申請頭一個月裡,要看你繳費週期,當日申請的之前跟之後,帳務應該仍是分開算的,不是申請後,整個月都同樣算法,下個月開始才是整個月的喔。
這是在CHT網頁上的DMhttp://www.cht.com.tw/CompanyCat.php?CatID=4&NewsID=4498&Page=HotNewsDetail並沒有看到要臨櫃辦理,我就是看了這被騙,也連累了好多親朋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