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約像被綁架 wrote:閣下這篇已經不是很想...(恕刪) 道路交通管理條例:駕駛人行車應該注意路況…道路坑洞摔傷不一定獲賠,行車上路本來就要注意路況。辦手機門號也是一樣,合約要看清楚,否則多收費是自己活該。
就算不是智慧型手機 以前搜逆按鍵手機誤觸那顆地球上網鍵也是要付錢阿今天要是三歲小孩誤觸 罵一罵在打個屁股乖乖幫他付錢你誤觸就怪中華電信幫你開通如果原本設定不開通你哪天在外面迷路急需上網google maps的時候沒得用你又要怪人家不幫你開網路害你找不到路回家千錯萬錯都是人家的錯 說明書太殘障了我不用看 合約不夠智慧我也不用看~~~都大人了 四百塊而已 少吃頓大餐就有了 這真的不算什麼我們這些未成年小孩誤觸上網 噴了好幾千塊也是摸摸鼻子找媽媽分期借款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