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版本LM在2023八月多突襲式續約沒跟到(誰會想到你八月多詢問續約,有人收到簡訊有人沒收到),當然,本來就是非終身,今年不給續也是合理。
所以若能續約的話我相信大部分人接近100%都會續,不續的多是不知道八月多提前續約一事。
11月正常續約期來到,不少人才發現只剩下洗約的合約,也沒有八月多LM合約遞補補上,只乖乖找新約或是np,然後留下來觀望的朋友有一部分人能延展,又有一部份人似乎不能延展,遠傳管理層到底在幹嘛!?
如果能無條件延展兩年,那是不是能狀告NCC說遠傳並沒有善盡告知有延展一事(遠傳客服都有錄音),客戶在沒有選擇權狀態下,並非不續約而是被迫最後時限續其他約或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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