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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之星188續約_已向消保官申訴

合約簽了,就要走完!

#以前我還是用台灣之星188元總流量1G的開國元老呢!
自己每年都要辦優惠方案 又不想要被旋轉門條款綁住
又希望舊門號可以無償續約優惠方案
呵呵 人性的貪婪 果然無止盡啊
標準台灣鯛,看了就討厭,於法於理都不對還要凹,人生失敗組組長
phonex88 wrote:
不是幫台星講話,不過(恕刪)


法律上不一定站得住腳

合約必須是雙方平等,這是最基本的民法契約精神

雖然NCC勾結電信財團一直刻意違背民法,但上了法院就可以主張

基於雙方平等的基本條件上

出現了一個很弔詭的地方,舊門號禁止異動與解約

問題是,現在是台灣之星單方面讓合約出現了異動

真的要弄,這是一個很有趣的攻防點
just.lvoe.me wrote:
申訴的要求只有三點

1.請提供給同樣續約方案給旋轉門條款下的門號續約(因為合約到也不能解約)
2.請直接公告於網站上讓有同樣狀況的客戶知道
3.若以上無法完成,請無償提供客戶退租所有門號,且不得要求違約金


1、為何? 提供給你同樣的續約方案? 該方案沒了就沒了,請按電信合約走,多繳也是自已造成的。
2、為何? 每個用戶的個案都是獨立的,你的不合理要求,不一定別人像你這樣有這麼多門號然後造成多繳,不是你叫電信業者公告於網站別人就要配合你。
3、為何? 你自已不清楚合約內容並且不想玩了就想毀約全部退租然後又想不繳違約金就全身而退走人? 那簽字是簽假的嗎? 請乖乖的繳完違約金後再走人!
貪這188
不如去賺更多的188

0分
奧客嘴臉。
Tom_Deng wrote:
法律上不一定站得住腳

合約必須是雙方平等,這是最基本的民法契約精神

雖然NCC勾結電信財團一直刻意違背民法,但上了法院就可以主張

基於雙方平等的基本條件上

出現了一個很弔詭的地方,舊門號禁止異動與解約

問題是,現在是台灣之星單方面讓合約出現了異動

真的要弄,這是一個很有趣的攻防點


合約不平等 可以不要簽約阿
只要合約內容沒違反法律強制禁止規定
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就生效了

當然你簽了約後發現合約不合理 也可主張合約無效
但就得走民事途徑提確認之訴
你得訴之聲明 請求權基礎 事實寫清楚 證據也要備齊
才有辦法說服法官判決確認合約無效
worgooo wrote:
你太厲害了~有三隻台(恕刪)

我有兩隻門號 然後我一個月用量30幾G
最近覺得速度沒有以前快
講白了合約明寫著就是養套殺,簽約前就紅字標示清楚了又沒在騙,結果前段用戸被爽養著只想佔便宜吃好處,後段電信公司想說之前虧錢養著也該開始回收一些合理利潤了吧,用戶馬上翻臉就想硬拗毀約…這還有臉談什麼”理”與”法”!?還浪費公資源找什麼消保官!?

拜託~~~提昇基建與服務品質都要錢,口袋再深也不可能永遠燒錢下去,妳只想吃香喝辣就等於是在佔其他台星用戸的便宜,較合理的資費是遲早,妳又沒那個耐心本事與決斷丶早一步去搶低價終生約,怪誰呢,只想著合約到期逃避旋轉門條款,若每個用戶都像妳這個樣子,電信公司還要不要發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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