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eah6666 wrote:丁守中還活在1124,你們是還活在1111哈哈哈哈好可憐。直接講啦要是告成功我請這樓每人一份雞排,不過我想你們在上法院前就放棄了啦哈哈哈哈哈。加油啊希望你們早點從白日夢起來,為了一個88塊的月租費搞到上法院,真的可憐。 現在又多了一個理由:為了你的雞排不過最重要的理由還是:為了給業者一個警惕,不要姑息養奸
蝦米爸爸 wrote:現在又多了一個理由...(恕刪) 樓主,既然決定要提告,就別在這邊舌戰網友了,趕緊去備齊資料,直接到法院.在這邊一直和網友你來我往,好像沒啥幫助.我們都在看一個由樓主建立的電商新秩序,加油!!
高銘輝 wrote:樓主,既然決定要提告,就別在這邊舌戰網友了,趕緊去備齊資料,直接到法院.在這邊一直和網友你來我往,好像沒啥幫助. 我在這邊就是找人一起團訟啊至於有沒有幫助?其實討論熱烈的時後入TG群的人數就跟著變多所以你認為沒啥幫助但我認為是有幫助
蝦米爸爸 wrote:我在這邊就是找人一起...(恕刪) 請問你在那群組蒐羅了很多人的個資,有否使用到別的地方去?你找的一群EQ較差的網友,氣憤之餘,個資也洩漏了不少,別急著反駁,你單純只是打官司,還是有別的目的,沒人知道,但這群人不管洩露了多少個資,如果拿去用在不當的地方,網友們,自己要小心了!這是網路,真真假假,要小心啊!
zxc999999 wrote:請問你在那群組蒐羅了很多人的個資,有否使用到別的地方去?你找的一群EQ較差的網友,氣憤之餘,個資也洩漏了不少,別急著反駁,你單純只是打官司,還是有別的目的,沒人知道,但這群人不管洩露了多少個資,如果拿去用在不當的地方,網友們,自己要小心了!這是網路,真真假假,要小心啊! 在那個群組我沒跟任何網友要資料顯然你沒搞清楚這一件事那個群組純粹討論和指引怎麼打團體訴訟
zxc999999 wrote:那麼就只是討論爽的嘛!你真的想用假帳號去告人? 告人當然要用真實資料告人但顯然你再次沒搞清楚資料不是給我資料是給第三方公正且實戰經驗豐富的單位所以對我而言沒蒐集個人資料的問題對有意參加團體訴訟的網友而言資料是給第三方公正單位以上細節都已經考慮過了是你搞不清楚就急著發表你以為的事情
zxc999999 wrote:別告不成,到時惹一身麻煩 好像很多人都喜歡來這一招基本上誣告罪也不是那麼容易成立的只要陳述的是事實(沒捏造假事件證據)倒也不會因為敗訴就變成誣告而且團訟打算尋求的第三方公正單位實戰經驗豐富也不會讓烏龍提告發生zxc999999 wrote:好奇,所謂公正第三方?台灣有可以相信的公平又公正的第三方? 每個人都可以選擇信不信任該單位一些細節的東西我就不多說了有興趣打團訟的人入群看看自然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