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冰拉 wrote:算法有一個不對 100*12=1200 是用12個月 不能再 *18/30=720 是完整1200元違約金 欸~ 對喔,你沒提我都還沒發現這每月100的補貼款到底是否"按日遞減"?照常理判斷,按月算的應該就不會再用合約剩餘日數比例計算了,所以你講的好像沒錯,但樓上James大貼出的合約條款,提前解約的補貼款是1+2項,後面附註的計算公式是:補貼款x(綁約剩餘日數/綁約總日數),看起來應該就是:(1+2項)x(18/30),按月計算的補貼款還要再按剩餘比例計算一次,也真的有點怪怪的....希望一年後有人解約時,不會被算錯違約金
李冰拉 wrote:我認為他就是這樣綁...(恕刪) 以前的算法就是你說的這樣恐怖,後來我們用戶跟消保官申訴不合理,經NCC要求規定業者,違約金(應該正名為設備補助款才是)必須依照比例按日遞減收取。如此一來,業者若照以前定補助款,用戶違約,業者勢必比以前損失更多,當然,補助款也就縮水了於是,業者的牌告費率為何總是高不可攀?就是這麽來的,只有綁約,月租甚至可以降一半,流量可以再加個10倍,補助款可能比以前少,用戶違約還是可以從月租減免上撈回來,NP的補助款還能再加碼。中華電信大省333就是一例,甚至第一年的語音月租還只要一折。台灣大好省328用一年違約金才三千不到,因為網路月租249-100優惠而已。遠傳由中299用一年違約金要五千多,比剩下合約要繳月租299*12=3600還要多,因為多了語音月租165-165,上網月租570-271,每月要還業者165+271的優惠啊!4G這個499是用599資費-100優惠來的,所以屬性上跟台灣大好省328一樣,也是適合用一年就違約,如果沒有吃到飽不行的話。James_4GLTE wrote:NP台灣大499(30...(恕刪)
ducklin.yaya wrote:以前的算法就是你說...(恕刪) 看來還是要去告才㑹認帳 以前我的解約看來都被坑了 哈!以後不知到㑹不㑹乖乖認帳 這樣的歷史很多通訊行都不知道 或選擇裝傻吧!感謝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