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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之星精神喊話的一封信,是想解釋甚麼?


TimSmith wrote:
你這樣也能跳tone...(恕刪)


您誤會了!!
那是更之前有人拿出來特別造神!!大家只是看不過去接話而已

食品公司這麼多,為什麼要特別挺一間 近期也出包過的.
像平常看待就好啦,何必要只圖利一家.要挺,應該真的良心企業都要挺才說的過去.
撼動了三大業者...? 不只吧....


應該是撼動了全世界吧....那個黑心...丟臉丟到全世界
9797788 wrote:
"第一個喊出「挑戰4...(恕刪)

我在的地方收訊最好是台灣之星

其次台哥大 中華 遠傳

速度最慢是遠傳

最快是台哥大

中華收訊跟遠傳差不多

速度在台灣之星跟台哥大之間

覆蓋率我相信OK

可是最大頻寬.........

還不到3.75G的最大理論值

收訊跟穩定性真的是沒話說

速度也真的是沒話說

收訊優、網路穩定,但是速度也真的就那樣了

遠傳我個人用是常常是4G訊號、3G速度也就算了還不穩斷線

台哥大則是頻寬不太穩定一直跳

中華也是穩穩的

倒是這篇文章是給內部員工的,不是外部用戶

感覺您好激動
都說是給員工的信了,如果你是員工再來說吧!否則這封信對其他人來說並無太大的意義囉!
山姆哥哥 wrote:
如果你是員工再來說吧!


台灣之星併購威寶電信,結果竟是台灣之星消滅,威寶電信存續,然後威寶電信再改名為台灣之星,這是在玩什麼把戲???

其實很簡單,若是威寶電信消滅,那麼威寶電信的既有員工,可以選擇遣散費,現在這樣一玩,連遣散費都沒了…真的是比搞掉味全龍還要狠…如果你是員工,真不知你還能說什麼??(都已經被人賣掉了,還要幫人數鈔票嗎??)

那原來威寶電信的既有用戶呢??只有眼睜睜的看著自己被賣掉…想解約,又有莫名其妙的條款,完全是不平等條約……

註:依據勞基法的規定_企業併購法下的合併,也只有「消滅公司」的員工享有拒絕接受留用權,如為存續公司的員工,除非公司主動裁員,否則沒有資遣的機會。
我希望賴玄武趕快去找新的投資人買下頂新的52%股權,不然我看著88元優惠費率好想辦卻又要抵制不能辦,好難過
公司內部信件PO在網路上好像不太好耶!!
連統一也中槍了!
而且還是最多人吃的泡麵!
這家公司還要讓他留在台灣嗎?
持續抵制,直到頂新退出台灣之星!

viboyu wrote:
連統一也中槍了!而且...(恕刪)

黑心油商愈看愈火大!
台灣癌症、洗腎比率高到嚇人,慢性滅國不是喊假的。
你一公克的經營手段偷工減料也就算了,直接以最
爛的低價貨加料害人是什麼樣的黑心?
若家中曾有得癌、腎病的病患,一定要抵制!

viboyu wrote:
連統一也中槍了!
而且還是最多人吃的泡麵!
這家公司還要讓他留在台灣嗎?
持續抵制,直到頂新退出台灣之星!


滿漢大餐、來一客、阿Q桶麵、統一蔥燒牛肉麵和7-11的麻辣關東煮。
看的讓人膽顫心驚...
難怪"台灣癌症、洗腎比率高到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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