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4188197 wrote:想借主題問一下我最近...(恕刪) 如果你單辦門號且沒有綁約,那應該就沒有違約金。單辦門號也是有分你是不是合約期間內有優惠(例如每個月減免多少之類的),不是不綁手機就不算優惠,所以你還是去找合約,都寫在合約裡。
先說結論:遠傳定的違約罰則公平嗎?我認為不公平。如果不公平,能不能以樓主說的"定型化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向NCC申訴?我認為是有機會的。為什麼不公平呢?以樓主實際的方案"每月補貼75通信費,解約金1200"來說明:1.每月補助75,合約期間24個月。白話一點:你願意和我簽約2年,我就送你1800通話費。不過,是分24個月給你。2.來,試算一下:- 用1個月後解約:享受了75塊的優惠,解約金要付1200- 用滿1年解約:享受了900的優惠,解約金要付1200- 差1個月期滿解約:享受了1,725的優惠,解約金還是只付1200看來愈晚解約,客戶賺愈多,對不對?當然不對!簡單的說,在第23個月解約,雖然享受了23個月的優惠補助,但是也"履約"了23/24!那怎樣的違約金計算方式才是"公平合理"的呢?簡單的說,盡了多少"義務",就應該享有多少"權利"。義務指的是履約的程度,權利指的是"補貼"先說合約內訂定的1200補貼款(違約金)。這個"補貼款1200"根本就是個莫名其妙的數字。如前所說,每月補助75,兩年補助1800→1800才是對雙方都公平的數字。再來,違約金到底該是遞增還是遞減呢?結論是:先遞增然後遞減。簡單的"合理"公式應該是:違約金=【每月租約優惠*實際享有的月數】/合約總天數*合約剩餘天數。重新試算一下:- 用滿一個月減約:違約金=75x(23/24)=71.875- 用滿兩個月減約:違約金=(75x2)x(22/24)=137.5...- 用滿一年解約:違約金=(75x12)x(12/24)=450→這裡達到違約金最大值- 用滿13月減約:違約金=(75x13)x(11/24)=446.875.- 用滿22個月解約:違約金=(75x22)x(22/24)=137.5- 用滿23個月解約:違約金=(75x23)x(1/24)=71.875這個計算公式不是我發明的,是參考PTT上網友整理的"中華全能平板方案"的解約金公式。我覺得很合理。前面很多朋友說,既然白紙黑字簽約了就不存在合不合理的問題。這點我不完全認同。如果合約明顯的不合理,應該還是有提出申訴的討論空間,不是嗎?
mosquito0505 wrote:真是不太合理中華電信是算到天的今天解約和明天解約的違約金是不同的, 違約金會一天一天變少~ 合約都簽了就沒有合不合哩,不合理就不要簽,簽了就表示你同意,當初同意事後反悔這是花錢是大爺的標準心態。
Fish wrote:如果你單辦門號且沒有...(恕刪) 我這個是有綁約有月租減免優惠的門號.....不過今天有跟幫我處理的專員聯絡,談解約金這一塊,他是說他們可以吸收減免月租費的部分,簡而言之就是可以幫我無違約金解約,不過他說還要回報給公司,星期三給我回覆我的合約還剩10個月,單辦3G吃到飽學生方案,沒有語音資費,所以其實月租費也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