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azy wrote:
就只是要電信公司把S...(恕刪)
+1贊同 ,
與之前的事件一樣,不論你同不同意先送2個月的免費使用此功能,
若2個月後你不理會他表示你同意繼續使用,當然開始收錢
leazy wrote:
一堆自以為出過社會見過世面住過高級飯店的社會人士
被洗腦洗得柔順乖巧還不自知
還自以為社會就是這樣
Newman.Chen wrote:
奇怪了,一些基本合約、費資可以查的東西不去看去查,淨講一下、舉例有的沒的是怎樣..
綁約像被綁架 wrote:
台灣那個路上不會有個坑?
沒立個牌子你走進去,搞個國賠可能還有機會,
都立了牌子,不長眼睛還走進去......
pansbd wrote:
路上有坑叫做正常喔....
你是沒出過國嗎....
全世界我看能把馬路做這麼濫的國家也沒幾個.....
馬路濫這麼久還一直都沒改善.....該說你盲目還是台灣人真的病入膏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