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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若寫「本公司得隨時終止服務」,查chatGPT在消保法上屬於無效條款。

法條+查chatGPT:如有錯誤請指正!
原來不能業者自行隨時終止喔!

契約若寫「本公司得隨時終止服務」,查chatGPT在消保法上屬於無效條款。

契約若寫「本公司得隨時終止服務」,查chatGPT在消保法上屬於無效條款。


契約若寫「本公司得隨時終止服務」,查chatGPT在消保法上屬於無效條款。
2025-09-24 6:47 發佈
本就是這樣,01版上早已論證過了。

chatgpt 可以供我們一些建議與查詢但不一定完全正確 還須查詢相關法規以及實務上的經驗為主

畢竟這些AI還是要經由投喂正確資料訓練 才會有比較正確的回答
如果投喂到不正確的也可能會跟著呈現出來也不一定
hsupw

樓主應該要 PO 自己查的法規內容,而不是 ChatGPT 給你的法規內容!

2025-09-24 13:08
jiahsien

星幻 沒錯,就像GPT之前信誓旦旦跟我說法條已經修改兄弟姊妹的特留分....笑死

2025-09-24 16:27
omma99 wrote:
本來就是這樣啊,版上...(恕刪)
原法條在這.這不是GPT自己說的
附上完整連結,無預先刻意灌輸任何資訊,

https://x.com/i/grok/share/RVz6Op45KgLKDaEXgsUvvSyee



上述法條判例都清清楚楚,
如果打工仔們還有疑慮,

歡迎跟政府抗議.
歡迎跟政府抗議.
歡迎跟政府抗議.
jije wrote:
查chatGPT:如...(恕刪)

7樓往事pass不要拉黑啊!

1.「上述法條跟判例都清清楚楚,」

輸入幾行廢文產生文字誰不會?

判例預售屋、土地增值稅轉嫁、信用卡...等,

和電信商定型化契約能一樣?

和左岸西貝預制菜一樣,自曝其短!

2.「如果打工仔們還有疑慮,歡迎跟政府抗議.」

階段性任務已達到,要和誰抗議?

看到你這種就想嘴你!
心安就有平安

致往事pass : 親~目前進度走到監察院的沒看錯應該是omma,下個月好像還有調查局,其餘人等都還在申訴是吧,數量未知,他們都在跟政府抗議算打工仔們嗎? 確定槍口沒對錯方向?

2025-09-24 10:48
員外一向法條只是參考用的,畢竟就像渣男的結婚證書一樣,只是一張紙.....
omma99

員外是對他有利的法條要硬用,對他不利的法條就忽略,當然是渣男沒錯。

2025-09-24 11:22
jije wrote:
查chatGPT:如...(恕刪)

敝人剛好也有ChatGPT這個助理,也爬了一些法條,我還貼心地把你引用的法條
加入論證,真不湊巧,結論完全不同,

不囉唆直接上圖,內容請謹慎服用,已幫畫重點,其餘內容勞煩有興趣的板友
自行閱讀,AI答案如突槌以專業法律人士的說法為主,勿直接輕信















敝人3次利用AI來查詢遠傳是否可單方面終止不定期契約的相關法律觀點與法條
第1次 : 電信不定期契約,業者有權利單方面終止契約嗎?
第2次 :
(問題一) 不定期契約合約內容未明訂期限,被加上優惠期限114/12/31違法嗎?
(問題二) 原契約內容未標註期滿恢復牌價,如果日後真的變回原價是否違法?
這1次 : 遠傳合併亞太後,可單方面終止原亞太不定期(即不綁約)合約嗎?

關於遠傳是否可以單方面終止合約的提問我問了3次,觀點趨近於一致,就是可以,
但法條就有不同,如幾位板友所說,不可盡信

不過個人認為這是個假議題,原亞太合約於114/12/31前到期者,優惠也只可使用到
114/12/31,屆時如果徐員外鐵了心不端出同等優惠(或是略貴的甜甜價)的留客方案,
而是恢復原牌價,除了驗證我第2次問題二的答案與遠傳做法是否一致,那時誰還會
來吵合約會不會單方面終止,退的退NP的NP,沒人甘心讓徐員外坐收原價發大財啊

3年前與今年,這些愛端著法條去噴與你意見相左之人的老板友、新板友,成天鬼打牆
說著同個論點抱團取暖的應聲蟲們,還有預計使出連環計的訴訟團,很不幸地優惠期限
在政府掛保證下,非終身優惠成真了;你們對法條的各自解釋是出自於自己的腦闊兒?
還是有法律人士的專業見解在背後撐腰呢? 要筆戰或噴人好歹也說出你的見解來源增加
可信度(譬如說我本身就是律師,或者說我問過我的檢察官朋友),不過千萬別是AI,
這鬼東西連我都不信,最後,祝福你們馬到成功,能以你們對法條的精通證明偉大的
政府錯了,甚至捅翻了複雜的政商圖利關係,我一定誠心以你們為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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