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不是

s75830 wrote:
早在大前年公平會&NCC已經有公告過了,為什麼還會有人看不懂文字呢?
尤其是那一個整天抱著GPT取暖,發現被戳破就惱怒黑名單的99哥,真是夠了!
1、概括承受亞太電信既有用戶契約,確保用戶得依契約約定之資費、內容與條件使用至114年12月31日;
2、針對身心障礙、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清寒學生、65歲以上族群,提供至少5年優惠資費方案(完整內容詳附件1);
3、另針對一般用戶提供至少1年優惠資費方案(完整內容詳附件2);
4、上述資費方案實施情形,應於合併後5年內每年提交公平會備查。
符合條件2就去爭取更好的資費方案吧
公平會原文網址:https://www.ftc.gov.tw/internet/main/doc/docDetail.aspx?uid=126&docid=17566&mid=126
userwill159 wrote:
我跟你說啦 你的邏輯100分啦
既然亞太門號只能使用到2025/12/31好了
那幹嘛要換卡呢?換卡?換卡?換卡?換卡?
遠傳的目的是換卡嗎??還是換合約?換合約的公司名?
少換一張卡還能節能減碳呢
我是不是很棒?
Mandala666 wrote:
為何亞太轉遠傳需要換...(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