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對於台灣之星的合併之後期待很高,主要是因為台灣之星在1年多的審查時間不斷強調合併之後可以使用台灣大哥大的網路系統,台灣大哥大的總經理也出來喊話說沒有過渡期,台灣之星用戶可以感覺很有感。說實話,這個真的很吸引人,我也是上船人之一,後來今年6月實在受不了台灣之星的訊號,也看到合併案遙遙無期,就解約轉戰中華了。
現在看來,台灣大哥大是鐵了心要趕走台灣之星的用戶,也迫不及待拆了2100MHz給台灣大哥大做CA。我相信沒有多久 也會拆了2600MHz給台灣大哥大之用。台灣之星用戶在沒有MOCN的情形之下,就是三等用戶(開始MOCN應該是算是二等了),搞不好比沒有合併前更慘。
台灣大哥大在商言商要趕走低資費用戶這個是正常的,現在就是NCC完全不作為,消極對待。如果有心要解決問題,其實應該要求台灣大哥大開放台灣之星用戶可以漫遊台灣大哥大的信號,就類似4G開台時候亞太用戶可以漫遊台灣大哥大的信號一樣。 在沒有開放漫遊之前,不應該讓台灣大哥大搞2100MHz+2600MHz+3500MHz的整合動作不是嗎?
就法律觀念來看,收訊好不好,網速快不快是一件事情,但是用戶啊本來就是應該要享有900MHz+2100MHz+2600MHz的頻段服務不是嗎?
政府NCC要有作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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