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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亞合併案 公平會表明准許始終有效

新聞連結:https://www.businesstoday.com.tw/article/category/183015/post/202309200026/

合併對這個(電信)產業,會有更健全的發展。」八月十七日,亞太電信董事長陳鵬在遠傳電信、亞太電信的「訂婚宴」上,宣布透過合併將使「新遠傳」更具競爭價值的信心。卻也是同一天,亞太電收到法院判決,確認股臨會程序違法、合併案的決議「應予撤銷」。

這引發市場議論,判決是否會影響合併案進度?自從二○二二年二月亞太電與遠傳宣布合併以來,合併案總算終點在望,也就是遠傳電信總經理井琪所說,最快今年第四季就能完成合併。

事實上,依目前主管機關判斷,遠亞併的進度仍照計畫前進。只是,此次亞太電的訴訟,也讓兩個問號浮現,一是提告小股東的來歷,另則是亞太電公司治理的問題。




公平會:合併准許始終有效

公平會副主委陳志民說明,由於先前公平會通過遠傳吸收合併亞太電的結合申報案,「這是行政處分,已經做了,效力就在。」儘管法院一審結果不利於合併案,但公平會還是「一樣准許(合併)」。

原因在於,亞太電針對八月判決結果,已在九月八日提起上訴救濟。亞太電聲明:「在判決尚未確定前,依法該決議仍屬有效。」意味著小股東要求法院確認股臨會決議無效案,在判決定讞前,難以造成影響。

「等兩年後,最高法院判決了,卻只能很遺憾地說(亞太電)無法分拆了。」政大法學院退休教授方嘉麟直言,這也是為何她選擇在二二年四月提告,控訴亞太電股臨會資訊揭露不完全後,卻又於同年六月撤告,因為曠日廢時的訴訟,難以改變亞太電持續往合併進行的結果。

在這個狀況下,持有三千股的股東李映怡,仍選擇在今年五月提告,控訴亞太電提給自家股東低於淨值的收購價、董事未揭露利害關係,向法院提出損害股東權益、股臨會決議無效之訴。

讓業界議論的,不是李映怡僅有三千股,更是她同時身為宏鑑法律事務所合夥人的律師身分。宏鑑正是台灣大哥大所委任的律師事務所,而台灣大反對遠亞併的旗幟鮮明,讓業界有所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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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說小股東事件內情看起來不單純,但遠傳還是有持續進行合併的計算
覺得按步就班是好事,以不變應萬變嘛!
只能說 遠亞合併雖然好事多磨,但應該會有不錯的結果~靜觀其變吧!
2023-09-27 14:5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遠亞 合併案
3000股都沒我一張華航貴,買鳳安排的攪屎棍
3000股是能說啥話
才3張
應該想要有名的?
才3張 不爽賣一賣就好了...
就跟我們擁有亞太11一樣 不給終身就是降轉遠傳易付卡 一樣簽到而已
持有三張亞太電的奈米級股東, 想卡合併案?
商業法院你是要顧這位奈米戶的權益,
還是要顧其他99.999%股東的權益?
以及所有亞太200多萬用戶的權益呢?

一顆奈米竟然也敢卡合併案?
法院顧這位奈米戶, 認為他權益受損, 卻把其他股東和200多萬亞太用戶的權益當什麼呢?
台哥大真司馬昭之心 ….
我也是支持遠亞合併,之後整合雙方頻譜後,網路5G頻段頻寬增加50% 還蠻期待的!
freedomlife0212 wrote:
持有三張亞太電的奈米...(恕刪)

很優秀的股東...
要不要去看病先?
這次合併主要著眼的就是未來的發展,不管遠亞or 台台都應該朝向這個目標,搞小動作不是什麼好事…
遠傳亞太合併後總頻寬/用戶數的比例,個人頻寬的影響不大,應該是可以樂觀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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