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二月被台灣之星門市人員推銷將於九月與台灣大哥大合併,可以用台灣之星5G資費,享受台灣大哥大5G的服務品質,因此與他們加價續約5G吃到飽方案。
但遲至今日台灣之星仍未與台灣大哥大合併,與當初門市人員所稱已延誤至少九個月了,在這樣的口頭協議內容,再加上現在台灣之星就算還沒跟台灣大合併,每一家門市門口還是都張貼不實廣告說合併享全國最大網,讓我想回到之前合約或者解約。
上個月到消費者保護網站上申訴,台灣之星只提出賠償我一千元的資費差額補貼,讓我非常不滿,我沒有同意他們的和解方案,傾向找消保官調解,依據廣告不實及合約內容不實要求解約,網路上有其他人跟我一樣想法,而申訴成功的案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