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前陣子手機續約剛好到,就去通訊行辦理業務
當時合約是遠傳心5G 799 量到降速21m
拿了一支手機還貼了5千左右
很爛的手機上網查全新的還不到8千一支,且已經停產==
結果網路用了一個禮拜後,降速降到我沒法開遊戲起來玩,想說就直接退合約(未滿一個月)
就跟原通訊行提出取消交易,結果他們給了我兩個方案:
1:直接退約違約金一萬加手機7500
2:退約後轉台哥大要再貼3000
因為手機價格我覺得非常不合理,我當初拿的時候付了5000,現在我退掉還要我再加7500,根本超出這隻手機的價值了

反應後他們居然跟我說“沒有啊?你這支手機是0元購的,當時你直接拿了就走”
我他媽直接傻眼?後來直接裝死不承認

因為我的合約書上面並沒有寫我拿了手機(我真的白癡==完全沒檢查)
別人告知我可以去客服詢問我當初拿手機時有沒有貼錢
查了才發現他拿給我的手機跟他合約(不是我手上這張)給的不一樣

兩支價錢差不多,但一個21年6月,一個23年初...
我原本想說這支手機還給他們再貼個2~3千就算了,結果他們不收也堅持要我繳7500...
現在有什麼方法可以不要讓我貼這支手機錢?或者少貼也行,不要超過2500就好

雖然成功率不大,但我還想問,這能檢舉嗎?我該找誰或哪個單位檢舉?
抱歉 打的有點亂糟糟的

補
建議直接看紅色字體

我後續有上網查了一下資料,因為我開通不到一個月,所以照理來說我是不需支付違約金的,只需支付當月天數的月租費
所以他跟我收違約金就不對了==
再者第二段紅色字體,我當時拿的手機也不是贈品,還貼了5千給他,結果現在解約還要跟我收7500
5000加7500早就已經超過這支手機的價值了好嗎?
假如我當時真的是0元購拿的,我就直接掏錢付了
但他們死不承認當時有拿錢,還一直叫我趕快過去現在解約並貼手機錢給他

而且他資料上面寫的手機,跟他拿給我的手機不一樣,那我是不是能針對這點採取什麼措施?
補2
後續客服那邊說什麼原通訊行那邊資料寫0元購手機(v牌)換機成我手上這台(r牌)

這一聽就知道是改資料了
然後又說什麼希望我到現場去了解狀況==
反正我7500可能注定就是要貼的,就當買個教訓

後續情況處理完我就把店家po出來了吧,大家多留意一下就好

補3
處理完了

我大概說一下位置就好
台南市北區公園路,延平市場對面附近有一間叫瑞x電訊的就是了
反正經過這件事情過後我應該就只敢去直營門市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