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信商必須公佈限速條件
2.千元以上資費享真不限速及依據資費給較高優先權,增加申辦意願
3.行動網路如果標註不限速則必須依照該網路標準訂立最低速率,如達不到最低速率標準則依該月平均網速依比例減免下月月租費或違約金,不得拒絕客戶解約
4.標榜的最高速率必須明確表示在何時何地何設備能達到,電信商必須提供確實測速照片,如有作假,則依次數及情節,最重撤執照處分
其他還有什麼可以列出來呢?



星幻 wrote:
最重要的是,公投不具備任何強制力。
這一切都是因為它的作用只是『人民給政府的建議』,並不是讓人民直接控制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