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台灣之星可以過戶嗎?因為網路上有很多人說不能過戶
rtype13 wrote:
可以過戶,但是大部分的人都會放棄,因為....
1. 原使用者必須負擔違約金(如果還在合約內
2. 最可怕的是 過戶 原合約優惠網路及語音 就 消失了
台灣之星的過戶其實是"一退一租"
別家電信的過戶,大多可以:
1. 原合約由新用戶接手,故無違約金
2. 原合約的優惠也適用在新用戶身上
除了某些方案有資格限制的
過戶容易產生資格不符故規定不可過戶
例如學生專案或身障優惠方案...
https://tw.appledaily.com/forum/daily/20041209/1436789/
和信電訊的手機族要注意了!你是否曾經被要求只能以一退一租方式,否則不得辦理門號過戶,因而白白損失了違約金。依照和信電訊提供給交通部電信總局的營業規章明定,該公司若無正常理由,不得拒絕客戶轉讓門號,因此律師和消保會均認為,「和信的作法不合理。」報導.攝影╱楊耀強
台北的葉先生8月中旬,與朋友到和信電訊館前店辦理門號過戶,「我明明有權利辦過戶,但和信就是不准。」由於此門號仍有人使用,未損及業者權利,不算有違約行為。但現場服務人員表示,根據和信的服務契約,無法辦理,只能「一退一租」。由於葉先生的門號合約仍未到期,辦理退租必須繳付違約金4000元。葉先生不接受。
事後他向各電信業者查詢,發現除了和信外,多家業者都可以讓客戶辦理過戶。他也詳閱了和信的服務契約,當中並無強迫用戶辦理「一退一租」。而且,他從電信總局取得和信營業規章,其中總則第4條指出,業者若沒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用戶轉讓門號。葉先生更加確認了自己過戶的權益。
另向各電信業者的客服中心查詢,台灣大哥大、遠傳、中華電信、泛亞和大眾電信都只要填寫申請異動表格,即可辦理門號過戶。亞太行動雖然與和信一樣無法直接辦理過戶,但用戶可以用更改帳單名字和地址方式,取代過戶,不需要收取違約金。
消基會董事張智剛律師和行政院消保會均認為,營業規章中的權利轉讓即是過戶,消費者依此規定可以辦理,否則有違公平互惠原則。張智剛說,「營業規章第4條解釋的很清楚,若和信不讓客戶過戶,則大有問題。」他認為營業規章已經清楚指出,消費者有過戶或一退一租兩種方式的選擇權。而行政院消保會補充,依《民法》精神,債務可以轉讓予第三人,因此,只要承租者願意,消費者的門號即可過戶,由承租者承擔日後的權利義務。
rtype13 wrote:
可以過戶,但是大部分(恕刪)
我是2018年辦台星雙11 188方案,當初申辦是用我的証件辦的,我辦來是給爸爸使用的。
我爸說想要門號歸自己名下。於是我打電話給台星客服。
台星客服答覆是︰申辦188優惠方案者,不可過戶,合約上有註明。
其實能不能過戶,這應該是視你當初所簽的合約而定。有些合約比較鬆散,可以容忍合約中過戶給新用戶,享有原合約優惠,有些合約則直接註明不能過戶。
另外提醒一點,2018年申辦台星188元月租(限速21M),如果有升級成2019年台星188元月租(不限速),可加辦一門88元月租。如果你188元退租了,那麼加辦的那門88元月租也會喪失優惠。(這招使得很多加辦88元租後,想退188元的用戶打消了念頭,真是高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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