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使用?這個要告,上了法院就有的吵了。電信業者實在很渾蛋,直接明確註明多少G就降速很難嗎?收費分級制很難嗎?條文故意弄模糊讓消費者無所遵循?一定要偷偷摸摸降速?弄得大家不爽?電信公司說你不當使用就是不當使用?業者說了算?沒那個屁股就別賣吃到飽。台灣業者詐騙集團真多。怕人家瘋狂用,就別賣吃到飽費率。對所有消費者應該一視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