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朋友電信合約即將約滿,讓她自己去另一家業者直營門市辦理試用
結果她回來帶回來兩張sim卡..
一張試用
另一張在她試用期滿無異議後自動開通某個費率...
這根本就是被賣掉了吧,白紙黑字合約都簽了,還能說啥
言定試用期不滿意,合約作廢..可是依照直覺,“合約已經簽了”,如果業務避不見面或者怠惰應對,門號還是依然開通吧!
難道又要吵到NCC才能脫身?
到底沒有一點抗性的,還是不要讓她單獨進門市吧!
7天之內合約都可以作廢,不要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
說不馬上處理,立刻上網投訴 NCC,讓他們公司留下壞紀錄。
NCC 投訴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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