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聲抱歉 我不知這問題要放在哪個版問
想說行動通訊高手比較多 就借問一下
為什麼所有藍芽設備被列為禁運品呢?
為什麼代理商就可以把藍芽商品大量運回台灣賣呢?
官方說法藍芽會影響空運&海運航向????
很多的問號?????
是軍事法??? 還是個人從國外購物網買藍芽設備沒繳藍芽專利費所以不給運呢???
還是有甚麼原因呢???
磁鐵磁力不要太強,不會被禁
PACKING INSTRUCTION 902
距被測物2.1m (7ft)外測得最大磁場強度不得超過0.159A/m (200nT),否則在收運時必測。
IATA空運危險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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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第2款
二、除衛星行動地球電臺及衛星小型地球電臺外,輸入供自用之無線電信終端設備或低功率射頻電機,應填寫自用切結書,切結僅供自用,不作為販賣或其他商業用途,並檢附符合相關技術規範之證明文件;其輸入數量限制如下:
(一)自行攜帶輸入者,一次至多不得逾五部。
(二)郵寄輸入或其他非自行攜帶方式輸入者,一次至多不得逾二部。
(三)同一自然人或法人輸入同廠牌型號,一年內以十部為限。
藍牙禁運的原因是因為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品項
- 手機訊號之強波器、增波器、導波器、阻斷器及遮蔽器
- 行動電話基地台設備、電視廣播電台設備
- 手機、無線及有線電話機、傳真機
- 藍牙耳機、藍牙喇叭、藍牙鍵盤、藍牙自拍器、藍牙尋物器、藍牙觸控筆、藍牙群組通話器
- 無線遙控器、無線麥克風、無線遙控玩具、無線影音傳輸器、無線電腦週邊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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