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本人名下有台灣之星二個門號A,B(都是家人在使用), A已經到期, 另一個B還要1年才到期, A是有家人使用的門號, B門號目前是無人使用(原本為另一家人使用, 後另改用易付卡, 所以這個門號實際上插在雙卡手機上, 較少使用)。為了省下一門號錢, 可否在A門號到期後, 終止合約, 然後將B門號改成原A門號(交給原使用A門號者使用), 二門號皆在本人名下, 這樣的手續費大約多少, 會不會很麻煩。就教於各位,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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