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人跟我一樣後悔辦了台灣之星,還好當初是用雙門號原來的中華電信有保留者,果然一分錢一分貨
三寶爸爸 wrote:生意人都一樣的啦,不是只有電信業,一分錢一分貨是不變的真理.
有沒有人跟我一樣後...(恕刪)
價值超過288元的東西生意人不會只賣你288元der...但是價值低於288元的東西可能會賣你1288元

NCC 投訴網頁
內文搜尋
X
三寶爸爸 wrote:生意人都一樣的啦,不是只有電信業,一分錢一分貨是不變的真理.
有沒有人跟我一樣後...(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