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到期日當日解約要收一日違約金,問題是今天也有收租金啊,為何算違約? 如果是次日解約雖然免違約金,但又要多收一日沒有合約優惠的租金... 雖然是小錢但還是覺得有些不合理, 這樣子不管怎樣都要被占便宜,如果有一百萬人次退租,電信公司這樣就可以增加千萬營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