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出門經過台哥大門市
看到門外標榜全台上網實測第一 真的傻爆眼
想起前幾年租房子時(文山區某大學附近)
我那時還在用台哥大
完全無法對外聯繫欸!!
你問我有多扯? 我跟室友一起租在一樓
我進門後就沒訊號!!
想跟家人或朋友聯繫只能跟室友借電話或用開電腦用FB傳訊、或走出家門......
如果有人要打給我 發現怎麼都打不通
只有一個可能 就是那時我在家!!!!
那時才剛辦而已 要違約又超麻煩的
打電話向客服人員要求改善 還是沒什麼成效....
講真的你覆蓋率不高收訊超差、快又有何用?又收不到= =
我還寧願選比較多人用的中華,或收訊比較穩覆蓋率高的遠傳
說快嘛,我也沒覺得比較快阿
想招攬新客戶也不是這樣吧
別家電信都不敢這樣打廣告了 呵呵
我是不會再相信這家電信了,換做你們呢?
crasechus wrote:針對台端105年3月13日電子郵件有關「網路訊號不佳及廣告不實」一案,本會說明如下:
早上出門經過台哥大門...(恕刪)
一、依本會105年3月13日受理陳情案件移案表(文號:1050010482)辦理。
二、從行動上網的物理本質來看,它是「移動、分享、動態」的,和固定網寬頻的「固定、專屬、靜態」的特性,差異甚大;影響行網上網速率的因素非常多,諸如網路技術種類、距離基地臺遠近、地形及建築物阻隔、終端設備性能、移動速度快慢、應用軟體效能、使用人數多寡等,均會對使用者感受的速率產生重大影響。又查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第67:「經營者自取得系統架設許可之日起三年內,其基地臺之電波涵蓋範圍應達營業區人口數百分之五十。」、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服務品質規範作業要點規定,及101年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臺灣3G無線上網速度分析報告」得知,行動通信訊號並非涵蓋全國與所有私人室內空間。此外,近年來,民眾持續抗爭基地臺設置,行動電話公司必須不斷投資人力與物力建設基地臺以改善電波涵蓋,本會並將持續督導電信業者加強建設,改善通訊品質。
三、為確保民眾權益,本會責成行動通信業者免費提供上網試用、官網與門市訊號涵蓋查詢、無綁約資費等措施,民眾可於免費上網試用後,再決定要申請使用或更換收訊佳的業者;另室內屬私人空間,行動通訊訊號會因牆壁與隔間等原因大幅衰減,業者無法入內量測訊號,致民眾可能收不到訊號。
四、另台端反映台灣大哥大廣告不實1節,依公平交易法第六條第1項,本法規定事項,涉及其他部會之職掌者,由公平交易委員會商同各該部會辦理。建請台端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提起訴訟,以加速申訴案件之處理。
五、按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5條規定:「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蒐集或處理,除第六條第一項所規定資料外,應有特定目的,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內。二、經當事人書面同意。三、對當事人權益無侵害。」
六、關於台端申訴事由,因須責成該公司查證,為明確及有效進行本案,惠請台端洽本會服務電話0800-177-177轉1並同意轉請業者先行處理,俾利本會依相關程序處置。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敬啟
以上是向NCC申訴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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