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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之星剩下14個月,違約金9,000元

當初搭配samsung tab s ,還要1,4990元,現在剩14個月約滿,竟要9,000元,
慘,想想自已真是貪心。

我是官方台灣之星直營店站點辦的哦。
2016-02-19 22:26 發佈

RAIL wrote:
當初搭配samsung...(恕刪)


不要違約就好了呀
我在想...為何要解約
是收訊不好還是速度太慢
如果按照30個月的合約來算

16個月前這個剛上市不到3個月

售價16900

你竟然買14900?

599/30當時的退傭大概是9000~9500

你被通訊行賺很大~

合約中間這段違約金是很高的~
我是官方台灣之星站點辦的哦,很可怕。
9000....也太多了吧

我最近才在想要不要從台灣大跳回中華,2015/6月辦的,30個月,現在違約金大概6000
Tab s原價16900,買價14990,等於是台星補貼1910元而已,新機的補貼是很少的,違約金應該是1910÷30(月/合約)×14=891.3左右而已,頂多千元上下,怎會高到9000這麼離譜呢?幾乎是把16個月的月租費再繳了一次,樓主你應該要台星把違約金的計算方式算給你看,9000違約金是怎麽來的?
違約金的計算方式
終端設備補助12000
12000*(合約未到期日數/合約總日數).再加上電信優惠補助每個月250
所以費用差不多是9000左右

實在不懂,這麼不合理的合約,為何台灣可以讓它成立。
又不是買什麼貴重的房子,還要簽約,那樣違約要客人繳錢就算了,

但這個台灣之星的4G門號,本來了不起租30個月,只需要交18,000元(500元x30個月)而已,
我用了一年不再想用時,卻可以搞到要罰9千,
他們少我一人,會額外損失那麼多嗎?
太誇張了,
不合理。

套柯P的話說,
你去7-11買1條麵包,老闆會逼你每天都來買,一個月必須吃完30條嗎?
結果你吃完一條不想吃,店長還按你的頭,要你繼續買下他其它29條吃完,不吃完還要罰錢給他,你還要覺得很好吃嗎?
麵包還會有保鮮日期,4G頻寬為什麼也會有保鮮日期?實在不懂,4G會像牛奶一樣,會過期臭酸嗎?。

RAIL wrote:
實在不懂,這麼不合...(恕刪)
這些東西合約應該都有寫吧
如果你同意簽了名
現在上來報怨就有點無聊了
要合約沒寫
跟消保官聯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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