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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吃到飽,那一家電信會發生限速??

花吃到飽的錢,網路上出現有人會被偷偷限速,

有那一家電信會使手段限速?

2015-10-11 23:12 發佈
三大家 超出就限 變成 128 kb
剩下兩家 吃到飽 不限 但是.....
考慮一下收訊跟....連線品質......
限速不是流量方案才有嗎~超過流量才限吧

吃到飽應該沒有流量限制吧
是我沒看清楚
但是三大家平均收訊還是沒有全面4g
我家種花還是3g...
收訊還只有2格..

binbowtw wrote:
花吃到飽的錢,網路...(恕刪)


中華電信: 
本資費方案提供之行動上網服務,係提供客戶經由本公司行動網路,瀏覽網際網路與本公司行動加值網路服務。本資費方案客戶若長時間持續連結行動網路使用時,包括但不限於作為伺服器設備或主機電腦應用、連續性網路攝影或廣播、自動資料傳遞或設備與設備間自動連結、大量訊務使用(如:自動應答、自動刪除、類似自動或手動路由裝置)、作為私有線路或全時間或指定資料連結之替代或備援、P2P檔案分享、透過軟體或其他設備維持網路連續有效連結等情形時,本公司得暫停或限制客戶使用行動網路服務。
http://www.emome.net/data_plan/4g_rate

台灣大哥大:
本資費方案僅供一般用戶申請,不得作為不當商業使用。凡於租用門號期間進行轉接話務,或於行動通信終端設備散播電腦病毒干擾電腦正常運作之程式等不當商業行為或不合常理之使用,本公司得逕行暫停通信及終止服務契約,並得對使用者提出法律追訴,請求賠償損失及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https://www.taiwanmobile.com/mobile/postpaid/4g_rateplan/index_1.html?utm_source=twm_header&utm_medium=rateplan&utm_campaign=4gmirateplan#.U9SwkbEvfhw

台灣之星(威寶):
用戶使用門號(含移入門號)期間,不得使用於任何違法或其他不當商業行為或利用各項優惠專案從事任何異常撥打或其他權利濫用,包括但不限於轉接話務、電話行銷或長時間占用語音,或作為伺服器設備或主機電腦應用,連續性網路攝影或廣播、自動資料傳遞或設備與設備間自動連結、大量服務使用(如:自動應答、自動刪除、類似自動或手動路由裝置)、作為私有線路或全時間或指定資料連結之替代或備援、P2P檔案分享、透過軟體或其他設備維持網路連續有效連結等情形),如有違反者視同違約,台灣之星得暫停通信或逕行終止雙方簽訂行動寬頻業務服務契約。 http://www.tstartel.com/CWS/discount/evt20140819_aq001/index.htm

飛天蠻牛 wrote:
限速不是流量方案才...(恕刪)


我也覺得要看你的方案是不是吃到飽還是是幾G流量內吃到飽
如果是幾G流量內吃到飽的話...那當超過流量時當然就會被限速囉!!
初戀芒果冰 wrote:
中華電信: 本資費...(恕刪)


01版上最近看到不限的吃到飽被限的人,好像有台哥大丶亞太,不知資料有沒有錯?還是有其他?

如果有錯,請告訴我更正。

deloitte wrote:
我也覺得要看你的方...(恕刪)


樓主的意思..
應該是用爆量的那種吧..

比如說1個月用量1000GB...


話說...這樣限速可以嗎?
客戶用量大啊...



之前好像吵蠻兇的,現在很少聽到了...
4002呼叫,聽到請回答。

binbowtw wrote:
01版上最近看到不...(恕刪)


應該各家都可能,而且現在簽約都有這些條款

中華電信: 
本資費方案提供之行動上網服務,係提供客戶經由本公司行動網路,瀏覽網際網路與本公司行動加值網路服務。本資費方案客戶若長時間持續連結行動網路使用時,包括但不限於作為伺服器設備或主機電腦應用、連續性網路攝影或廣播、自動資料傳遞或設備與設備間自動連結、大量訊務使用(如:自動應答、自動刪除、類似自動或手動路由裝置)、作為私有線路或全時間或指定資料連結之替代或備援、P2P檔案分享、透過軟體或其他設備維持網路連續有效連結等情形時,本公司得暫停或限制客戶使用行動網路服務。
http://www.emome.net/data_plan/4g_rate
台灣大哥大:
本資費方案僅供一般用戶申請,不得作為不當商業使用。凡於租用門號期間進行轉接話務,或於行動通信終端設備散播電腦病毒干擾電腦正常運作之程式等不當商業行為或不合常理之使用,本公司得逕行暫停通信及終止服務契約,並得對使用者提出法律追訴,請求賠償損失及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https://www.taiwanmobile.com/mobile/postpaid/4g_rateplan/index_1.html?utm_source=twm_header&utm_medium=rateplan&utm_campaign=4gmirateplan#.U9SwkbEvfhw
台灣之星(威寶):
用戶使用門號(含移入門號)期間,不得使用於任何違法或其他不當商業行為或利用各項優惠專案從事任何異常撥打或其他權利濫用,包括但不限於轉接話務、電話行銷或長時間占用語音,或作為伺服器設備或主機電腦應用,連續性網路攝影或廣播、自動資料傳遞或設備與設備間自動連結、大量服務使用(如:自動應答、自動刪除、類似自動或手動路由裝置)、作為私有線路或全時間或指定資料連結之替代或備援、P2P檔案分享、透過軟體或其他設備維持網路連續有效連結等情形),如有違反者視同違約,台灣之星得暫停通信或逕行終止雙方簽訂行動寬頻業務服務契約。 http://www.tstartel.com/CWS/discount/evt20140819_aq001/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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