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某一個朋友在 某大電信工作
然後被客人擺了一道 現在被求償7萬(原本喊更高)否則就提告
情況是當初客人想要換約 然後不想要付違約金 問可不可以
後面我朋友就想說幫他把新約的手機賣掉換現金再抵違約金(我不知道有沒有剩餘的錢)
之後客人辦好門號 結果最近通訊行告知他這樣可以提告拿賠償
客人就抓著這點不斷的告知我朋友 只有賠償不然就提告
請問有什麼辦法幫他嗎?我是身為他朋友看他這樣也難過
好心幫客人 結果被這樣搞
因為不賠償 就等於要留案底
對方說告侵佔 因為沒拿到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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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因為合約上是要拿到手機 但是因為我朋友幫他拿去賣
然後又因為當時是年初的事情 店裏的攝影機記錄那些早就被刪光光
而當下其實也沒有同意書說 可以證明他同意我朋友幫他賣
變成對方可以聲稱說我朋友只告訴他不用付違約金 並沒有手機可以拿
主要是我朋友這邊證據幾乎都因為時間太久都沒了
沒有同意書、錄影、錄音
我的想法只是認為 既然對方有拿到好處 法律上應該可以有辦法分辨出 對方是知道情況
真的替我朋友感到憤怒 看自己的朋友這樣被弄
一個很愛笑很堅強的人 在你面前無助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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