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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之星疑似詐欺前員工,並委外暴力討債,將一切過錯推給前員工,這就是吸乾人血的頂新集團嗎?

大家好:
如題,內人之前在台灣之星服務,(以下簡稱台星)當時因為4G正要開始上路,便辦了一個當時所謂的員工門號,當時台星告知內人此方案若是在職員工,是不會有月租費產生的,後來因個人因素內人離職了,前幾個禮拜突然接到台星的帳單,原本以為是離職後使用期間的費用,不料經確認後才得知,共兩千餘元的費用,是在職台星期間的費用,便致電客服確認,經查詢後,才發現,當時經手方案的人選錯方案了,也就是說若方案拉對,確實不會有費用產生,但因為經手人員疏忽拉錯方案別,而產生了費用,但台星並沒有認錯的意思,對,沒錯,他們就是以因為內人有在合約書上簽名畫押,代表是同意的,若讓您多負擔這兩千餘元真的很抱歉,但白紙黑字XXXXX(以下略)

現在台星將債權委外,財物管理公司的人更瞎,(以下簡稱討債公司),打來討債的大意就是妳認為這筆錢不該跟妳討沒有錯,但如果妳要爭取妳的權益,浪費那些時間精神還不如把這兩千餘元繳一繳,(因內人從事的工作上班時間不便接聽,他們就狂打,還打家裡電話,這應該也算一種暴力吧?讓人不堪其擾)我告訴討債公司,這是原則的問題,今天該我們繳的錢,就該繳,借來搶來都該繳,不該我們繳的錢,就算只有一塊錢,跟妳們打官司我也會打,跟金額無關,少給我來這套,做人什麼都可以沒有,就是不能沒有原則。後來他就說我們當然可以主張我們的權益,先不打擾這類的話便結束電話了。

以內人的這個經驗,提醒網友們,辦台星門號千萬要看清楚,頂新集團就是這樣,一切依合約走,內部人員疏失拉錯方案,就是全部請客戶承擔,而不是吸收一半損失,拉錯方案是前員工錯比較多嗎?前員工站在相信公司立場,沒有發現合約有誤,就必須自行承擔一切損失,這樣公平嗎?果然,這就是我們大家知道的,頂新集團。


感謝各位熱心網友的理性討論,在此附上合約書影本,證明此事不是子虛烏有,如果沒有這件事,大過年的沒必要上來討拍浪費社會資源,祝大家新年快樂!


台灣之星疑似詐欺前員工,並委外暴力討債,將一切過錯推給前員工,這就是吸乾人血的頂新集團嗎?
台灣之星疑似詐欺前員工,並委外暴力討債,將一切過錯推給前員工,這就是吸乾人血的頂新集團嗎?
2015-02-12 16:51 發佈
Chouhan wrote:
大家好:
如題,內人之前在台灣之星服務,(以下簡稱台星)當時因為4G正要開始上路,便辦了一個當時所謂的員工門號,當時台星告知內人此方案若是在職員工,是不會有月租費產生的,後來因個人因素內人離職了,前幾個禮拜突然接到台星的帳單,原本以為是離職後使用期間的費用,不料經確認後才得知,共兩千餘元的費用,是在職台星期間的費用,便致電客服確認,經查詢後,才發現,當時經手方案的人選錯方案了,也就是說若方案拉對,確實不會有費用產生,但因為經手人員疏忽拉錯方案別,而產生了費用,但台星並沒有認錯的意思,對,沒錯,他們就是以因為內人有在合約書上簽名畫押,代表是同意的,若讓您多負擔這兩千餘元真的很抱歉,但白紙黑字XXXXX(以下略)

現在台星將債權委外,財物管理公司的人更瞎,(以下簡稱討債公司),打來討債的大意就是妳認為這筆錢不該跟妳討沒有錯,但如果妳要爭取妳的權益,浪費那些時間精神還不如把這兩千餘元繳一繳,(因內人從事的工作上班時間不便接聽,他們就狂打,還打家裡電話,這應該也算一種暴力吧?讓人不堪其擾)我告訴討債公司,這是原則的問題,今天該我們繳的錢,就該繳,借來搶來都該繳,不該我們繳的錢,就算只有一塊錢,跟妳們打官司我也會打,跟金額無關,少給我來這套,做人什麼都可以沒有,就是不能沒有原則。後來他就說我們當然可以主張我們的權益,先不打擾這類的話便結束電話了。

以內人的這個經驗,提醒網友們,辦台星門號千萬要看清楚,頂新集團就是這樣,一切依合約走,內部人員疏失拉錯方案,就是全部請客戶承擔,而不是吸收一半損失,拉錯方案是員工錯比較多嗎?員工站在相信公司立場,沒有發現合約有誤,就必須自行承擔一切損失,這樣公平嗎?果然,這就是我們大家知道的,頂新集團。


這應該是作業疏失,不算詐欺吧...

只不過最近台灣之星「被迫離職」員工接近上百人,大家的確要注意一下自己的帳單!!!

阿倫86 wrote:
這應該是作業疏失,不...(恕刪)


嗨 阿倫兄 是不是算詐欺
確實不是妳我能定論 是法官
所以我才用"疑似"啊XD

站在台星立場 這或許只算作業疏失
但作業疏失的後果都要客戶完全承擔
說他們詐欺 不過分吧 站在我們消費者立場 確實是我們被詐欺啊
合約書簽名的是我們沒錯
但拉錯選項的人都不用負責嗎
這樣公平嗎......



Chouhan wrote:
大家好:
如題,內人之前在台灣之星服務,(以下簡稱台星)當時因為4G正要開始上路,便辦了一個當時所謂的員工門號,當時台星告知內人此方案若是在職員工,是不會有月租費產生的,後來因個人因素內人離職了,前幾個禮拜突然接到台星的帳單,原本以為是離職後使用期間的費用,不料經確認後才得知,共兩千餘元的費用,是在職台星期間的費用,便致電客服確認,經查詢後,才發現,當時經手方案的人選錯方案了,也就是說若方案拉對,確實不會有費用產生,但因為經手人員疏忽拉錯方案別,而產生了費用,但台星並沒有認錯的意思,對,沒錯,他們就是以因為內人有在合約書上簽名畫押,代表是同意的,若讓您多負擔這兩千餘元真的很抱歉,但白紙黑字XXXXX(以下略)
現在台星將債權委外,財物管理公司的人更瞎,(以下簡稱討債公司),打來討債的大意就是妳認為這筆錢不該跟妳討沒有錯,但如果妳要爭取妳的權益,浪費那些時間精神還不如把這兩千餘元繳一繳,(因內人從事的工作上班時間不便接聽,他們就狂打,還打家裡電話,這應該也算一種暴力吧?讓人不堪其擾)我告訴討債公司,這是原則的問題,今天該我們繳的錢,就該繳,借來搶來都該繳,不該我們繳的錢,就算只有一塊錢,跟妳們打官司我也會打,跟金額無關,少給我來這套,做人什麼都可以沒有,就是不能沒有原則。後來他就說我們當然可以主張我們的權益,先不打擾這類的話便結束電話了。
以內人的這個經驗,提醒網友們,辦台星門號千萬要看清楚,頂新集團就是這樣,一切依合約走,內部人員疏失拉錯方案,就是全部請客戶承擔,而不是吸收一半損失,拉錯方案是員工錯比較多嗎?員工站在相信公司立場,沒有發現合約有誤,就必須自行承擔一切損失,這樣公平嗎?果然,這就是我們大家知道的,頂新集團。


幫推,連兩千多元都外包給討債公司,果然不愧是台灣第一的黑心商人
投資一定有風險,申購前應詳閱官員財產申報書。
主張消費者保護法第11條之1,無給消費者足夠時間審閱契約

阿倫86 wrote:
這應該是作業疏失,不...(恕刪)

我也覺得應該算是作業疏失
重點還是快去跟他們說清楚講明白
事情還是要解決上來發文也是無法解決的~
以個資法來說.問討債的怎麼會有您們的電話就好處理了.

喵貓喵 wrote:
以個資法來說.問討債...(恕刪)


電信公司都是把債權賣給討債公司,沒有個資問題!
找客服問一下 ,人難免會有作錯事,查明屬實就需要改進,祝平反成功

Chouhan wrote:
大家好:
如題,內人之前在台灣之星服務,(以下簡稱台星)當時因為4G正要開始上路,便辦了一個當時所謂的員工門號,當時台星告知內人此方案若是在職員工,是不會有月租費產生的,後來因個人因素內人離職了,前幾個禮拜突然接到台星的帳單,原本以為是離職後使用期間的費用,不料經確認後才得知,共兩千餘元的費用,是在職台星期間的費用,便致電客服確認,經查詢後,才發現,當時經手方案的人選錯方案了,也就是說若方案拉對,確實不會有費用產生,但因為經手人員疏忽拉錯方案別,而產生了費用,但台星並沒有認錯的意思,對,沒錯,他們就是以因為內人有在合約書上簽名畫押,代表是同意的,若讓您多負擔這兩千餘元真的很抱歉,但白紙黑字XXXXX(以下略)

現在台星將債權委外,財物管理公司的人更瞎,(以下簡稱討債公司),打來討債的大意就是妳認為這筆錢不該跟妳討沒有錯,但如果妳要爭取妳的權益,浪費那些時間精神還不如把這兩千餘元繳一繳,(因內人從事的工作上班時間不便接聽,他們就狂打,還打家裡電話,這應該也算一種暴力吧?讓人不堪其擾)我告訴討債公司,這是原則的問題,今天該我們繳的錢,就該繳,借來搶來都該繳,不該我們繳的錢,就算只有一塊錢,跟妳們打官司我也會打,跟金額無關,少給我來這套,做人什麼都可以沒有,就是不能沒有原則。後來他就說我們當然可以主張我們的權益,先不打擾這類的話便結束電話了。

以內人的這個經驗,提醒網友們,辦台星門號千萬要看清楚,頂新集團就是這樣,一切依合約走,內部人員疏失拉錯方案,就是全部請客戶承擔,而不是吸收一半損失,拉錯方案是前員工錯比較多嗎?前員工站在相信公司立場,沒有發現合約有誤,就必須自行承擔一切損失,這樣公平嗎?果然,這就是我們大家知道的,頂新集團。


推一下,還好我對這台星其他電信沒什麼興趣

收錢快,催繳快,煩人垃圾簡訊又多等等....

祝樓主能處理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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