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在網路上看到關於亞太電話費不繳會怎麼樣之類的文章
他寄來一封叫做「封文公」的信件
內容大約是
主旨:函請 台端清償行動電話相關費用計新台幣叁千陸百叁拾玖元整,請查照。
說明:台端前向本公司聲請行動電話「代表號09XXXXXXX」使用,截至民國102年01月14日止,
應繳電信費用計貳仟貳佰陸拾玖元及違約金壹仟叁佰柒拾零元,共計叁千陸百叁拾玖元整未為清償。
為此專函催告,請余文到五日內立即繳款,逾期本公司將依法訴追。
如有任何疑問,請電洽40507999手機請撥加(02)
這樣的一封信,
底下有人回應一些類似
「不用繳啦!那是亞太把帳給委外公司讓他們去催你繳錢寄來嚇你的」
或者是
「我之前亞太也沒繳現在還不是活的好好的」
之類的。
後來我這兩天跟朋友聊到辦門號突然想到這個問題,我就跟他說原來辦門號到最後可以不繳!
他說那些都是白紙黑字,不可能不用繳,使用者付費這是理所當然的,你就看他不繳到最後會怎樣!
後來我心生疑問所以上來板上討教討教,
有幾個疑問想請問各位板友
1,文中提到電話費跟違約金要一並繳,但是如果當事者繳清電話月租費,是否就不算違約,
因為電信合約應該都是簽兩年,兩年內不得解約,如果解約才會有違約金,
所以文中的兩筆金額根本不用一並繳,只需要繳電話月租費就好是這個意思嗎?
2,因為網路上跟朋友說的話有衝突,所以我想請問,這真的只是委外公司為了要收到錢,
所以寄信來嚇使用者讓使用者趕緊去把費用清償嗎?
3,呈上題,如果今天亞太公司只有使用者的地址,根本只能靠信件與當事者溝通的話
那假設今天使用者回撥信上的電話,欺騙對方這個地址沒有這個人,那亞太電信該如何處理?
4,之前網路上那篇文章有提到,「不繳也可以,但是如果你怕日後會有問題發生
你可以打電話過去討價還價,委外公司只是要你繳個錢就好,通常他們都會讓你喊價」
這件事情是真的有這麼回事嗎?
以上四個疑問是我跟朋友聊出來但是無解的,還請各位有經驗的板友們提供一下知識!
首先你會先收到法院的支付命令,然後您還是不還,法院會假扣押您的名下財產,還是不還?你的財產就會被聲請拍賣?欠的錢還完,剩下的錢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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